爱言情小说 > 钱途似锦下堂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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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空出来的房间也就收拾了一间当客房,其他的也就不收拾了。

  几天之后,总算安定下来了。

  住在雁子胡同其实好处还不少,柴王氏继续批鱼卖鱼,雁子胡同距离以前的集市不远,路大条又好走,以前一同在集市卖东西的都是熟人,几个相熟的知道她搬了家,还打趣要来熟悉一下门路,要不然哪天想串门子都不知道往哪找人去了。

  柴王氏脸上乐开花了,索性说过两天家里办席面,请几个亲近的婶子过来坐坐、喝茶。

  只是柴王氏说得隐晦,并没有告诉好姊妹们自己搬进了三进的宅子,一群人也以为她只搬家,了不起换个刮风下雨比较不心慌的宅子,能有什么呢,大家嘴上应喝着,也没什么特别的想法。

  哪里知道过了两天,一个揣了十颗鸡蛋,一个抓了只鸡,一个拾摄了几样糕点去到雁子胡同,看见那样一间宅子,连脚都不敢迈了。

  知道宅子是乐不染买下的,几个妇人忙不迭的夸奖和羡慕,回了家之后,乐不染的能干却是传了出去。

  柴子是男人,没什么适应上的问题,倒是勺娘有些为难,宅子漂亮归漂亮,住着也宽敞,但是距离她拿绣活回来的铺子太远了,远得几乎要绕过小半个南城,乐不染给她出主意,让她换东家。

  勺娘有些不知如何是好。

  第七章 第一个送花给她的男人(2)

  为了看宅子,乐不染在城南转过几回,知道城南这里有家巧绣坊规模还挺大的,铺子大,对绣品的要求自然就多,可想而知,要是绣娘的活儿做得好,给的价钱也不会少。

  勺娘的刺绣活要是能得巧绣房的青眼,接到大户人家的活儿,怎样都比她苦苦绣了许多扇面,荷包和香囊只能换到十几文钱要值。

  乐不染觉得勺娘的绣工不错,但弱在花样子不够灵动,她的花样子在县城里缺乏独特性,绣出来的成品也就少了那么点灵气。

  要是有独一分的花样子,定能加分不少。

  飞针也线,在布帛上绣出锦绣河山,她不行,可描图,画花样子,用色、布局,她行。

  “勺娘姊,我闲时画了不少花样子,你要不看看喜不喜欢?”

  她上辈子的奶奶可是苏绣的杰出艺术家和传人,名声响誉中外,缕件曾有花能生香,鸟能听耳,虎能奔跑,绣人能传神的美誉,年轻时还曾在各地收徒传艺,后来年纪大了,不耐烦到处奔波,便寻了一块清静地过起了逍遥的生活,住的是四合院屋子,吃的是自己亲手种植瓜果,身上穿的,脚上踩的都是古色古香有着美丽盘扣的中国服,优雅质朴,像泼墨山水一样,彷佛从古代穿越而来,安宁干净而纯粹。

  奶奶生平最大的遗憾就是教不动她这笨手笨脚,一口气能捏弯绣针,弄破真丝绣面,把十指头戳成成猪头的孙女学会剌绣。

  尺有所长,寸有所短,没办法的!

  绣样拿来了,勺娘一张张翻过去,这张紫藤花树下双猫耍团球,那张鲤鱼蜻蜓莲荷,孔雀开屏、雀鸟梅枝啼春,每一张不是素描,而是一一上了颜色,活灵活现,这哪里是花样子,拿去卖,能得多少银子啊?

  她爱不释手,用指尖虚描着那些花样,她把全部的花样子都抱在胸口,撒手不放。“这些全都可以给我吗?”

  “勺娘姊要喜欢就拿去吧,搁在我那跟废纸似的,没多大用处。”

  勺娘都不知该说什么了。“我也不贪心,只要能多挣点钱回来,能供廷哥儿也上学堂去,就好了。”

  乐不染把在炕上玩竹篾球的廷哥儿唤过来,抱着他,用手巾抹掉他额头的汗。“廷哥儿想去学堂上学?”

  那张和勺娘长得有四五分相似的小脸蛋点点头。“想。”

  “为什么?到处去玩不是很好,被先生拘在课堂里可不能说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的喔。”乐不染其实并不觉得六岁多的孩子就得往学堂送,不说他们坐不坐得住,还没发育好的手指要是硬性压迫他们拿笔,对发育不好。

  倒不如让孩子该揭瓦掏鸟蛋的时候去使劲的玩,这样该有的童年有了,长大才不会抱憾没有童年,过两年再送他去识字学习,这样孩子也比较容易专心。

  “廷哥儿想和舅舅一起上学堂读书识字,明白做人的道理,赶快长大,可以赚很多钱来孝顺娘和姥姥。”他一直是知道的,当初就是因为家里养不起他所以才把他送养的。

  “真是个好孩子。”乐不染说道。“有志气,姨姨最喜欢有志气的孩子了。”

  被儿子童言童语给收买了的勺娘把廷哥儿抱了回来,无言的用下颔摩挲着他柔软的头顶,听了乐不染的话,脸上露出与有荣焉的粲笑。

  天下父母心,当母亲的,只要听到有人毫不吝啬的夸奖自己的孩子,哪有不照单全收的。

  “那改天廷哥儿就和舅舅一起去学堂习字吧。”乐不染拍板。

  按理说柴子十六岁,该是上蓝田书院的年纪,可他就只有幼年时候启蒙而已,若是让他去了书院,跟不上的挫折感不说,也学不到什么,不如让他进崇儒学堂重新学起,为此,她打听过崇儒学堂分启蒙馆和六艺馆,入学的对象一般是地主子弟和平民子弟。

  这一来柴子和廷哥儿可以同在一个学院上学,只是不同教室和先生。

  到时候每日上学,让柴子多带着廷哥儿就是了。

  “小姐,这怎么可以?”勺娘可没想到会是这样。

  廷哥儿倒是开心得一跃而起,后来发现自己太过忘形,又觉得娘的神情好像不是很赞同,遂小小声的问:“我、我真能跟着舅舅一起去学堂认字求学问?”

  “廷哥儿要是喜欢当然可以。”虽然她不是很喜欢揠苗助长的教育,但是小孩子喜欢读书也没什么不好。

  延哥儿喜孜致的,嘴角飞快的往上扬,又担心自己太过高兴会惹得姨姨不高兴,连忙好力的把嘴角往下压,倒是叫乐不染看了有些心疼,又有点心酸。

  “不过啊……延哥儿的书包、鞋袜、帕子女红这些姨姨帮不上忙,这些都要看你娘的了。”她两手一摊。

  “娘!”廷哥儿欢呼了一声,扑进勺娘的怀抱,扑得她差点往后仰,幸好后面就是被褥,撑住了廷哥儿小牛般的去势。

  “小姐,这不行的,廷哥儿还小,不急着要往学堂去的,小姐供大哥读书已经很不容易,哪能再添一个小的?

  要是一大一小都上学去了,这束修、拜师礼、一年三节,平常孝敬,这得花多少银子?做人不可以太贪心,太不知足了。

  “廷哥儿想读就去,在学校也有同年纪的朋友,对他好处很多,要是过个几年他真对读书没兴趣,但能读文会算写,将来不管去了哪里也不会随便被人蒙了还不知情。”

  世人都以为如今不是行行出状元的时代,想出息,不想让人小看了去,读书是唯一之道,大潮流这般,乐不染也不否认,至于柴子和廷哥儿往后要不要往仕途上走,就看个人的机遇造化了,这时候的她能帮上一把,有何不可。

  乐不染看一直沉吟不答应的勺娘,不由得说道:“要是廷哥儿认了我当干娘,我这干娘送他去读书就没什么合不合理的问题了吧?”

  勺娘有些怪异的瞅了乐不染一瞥,想说什么却又不好宣诸于口,在廷哥儿祈求的眼神中终于点了点头。

  乐不染点点廷哥儿的鼻子,笑呵呵的说.:“往后要改口喊我干娘了喔。”

  廷哥儿看看他娘,见她颔首同意,冲着乐不染便喊:“干娘!”脸蛋还红红的。

  乐不染慢半拍的想到自己才十四岁就当了人的干娘,会不会太那个了?

  乌鸦鸦的黑云飘过之后,乐不染又开解自己,干娘是什么?就是出钱又出力的冤大头,

  和年纪没太大关系,如果这样想,就不纠结了。

  晚上一家人围在桌上吃饭,柴子得知这消息,也很高兴,他摸了摸廷哥儿的头,“这往后我不就多了个小跟班?”

  说到跟班,乐不染咬着筷子。“家里大的小的要读书,去了学堂身边总不好连个书僮也没有。”书院虽说是读书明道理的地方,可学生爱比较的心态几千年来都一样,谁家没个书僮小厮的肯定会被耻笑。

  如果家里没办法,那就没话说,既然不是什么事,就把准备做足。

  “再来,家里大了,连洒扫都费事,我是个帮不上忙的,家里只靠勺娘姊一个每天忙得后脚跟打脑杓,不如买人吧,我们也才有时间去做别的事。”

  赚钱才是正经事,家务事这些能雇人来做就雇人,买宅子为的是什么,不就是让自己过更好的日子,钥匙被杂物给缠身了,每日还是在茶米油盐酱醋茶里打转,宅子大了反而变成累赘,就不美了。

  已经很习惯听乐不染决策行事的众人也觉得有理,倒是没有太多反对的声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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