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言情小说 > 钱途似锦下堂妻(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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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家人愁得头发都要白了,却没有人敢在乐不染面前表现出分毫来。

  “你想把孩子接回来?”乐不染先要问清楚勺娘的想法。

  她点头。“我弟和娘还有我自己把这些年一分一毫攒下来的钱都拿了出来,可是怎么凑也凑不出来对方要的一百两,娘说,要不就把屋子给卖了,地皮好歹值些钱。”

  这已经不是狮子大开口,是贪得无厌的讹人了,虽然说费大一个孩子不容易,但是一百两,怎么不去抢比较快!

  “就算卖了屋,把银子都给了那户人家,不怕对方食髓知味,拿你们当提款机?没了银子,你以后拿什么养孩子?跟着大人饿肚子?有上一顿,没下一顿的,还是跟着你们去流浪?睡大街,歇破庙?”虽说一家人能团聚比千金万银都值,就算日子再艰苦,心底只要有阳光,总能走出阴霾,但凭什么一家人做得要死要活,却便宜那些贪婪又无耻的人。

  她以为万不得已非要给,多少给点辛苦费也就是了。

  勺娘听乐不染这通分析下来,虽然听不懂什么叫“提款机”,但意思隐约是明白的,她脸色变幻,表情凄楚。

  老实说,乐不染也知道自己为难勺娘了,对一个一心想把孩子要回来的母亲而言,她的话等于在寒天里泼了一桶冷水。

  乐不染看不得这样彷佛被抽干生气的勺娘,她放软了三分语气,“这件事你再考虑得仔细一点吧。”

  勺娘失魂落魄的走了,连料子都是乐不染提醒才抱走的。

  连着两天,乐不染也没闲着。

  工欲善其事便要利其器,答应了连彼岸要把王羲之真迹幕本的《兰亭集序》写出来,便要知道这幅字用的是什么纸和笔,要是连这点都做不到,字写得再好,很快也会被人识破,更别提什么价值了。

  在后世,同样是珐琅彩瓷,在瓶底下印上“大清干隆年制”是作伪,但若堂堂正正的题上自己的名字,那便是高仿的艺术品。

  在这时空,也是同一个道理,哪来那么多的真品古董,即便是有,市场也就仅限于一小部分的人,更多的人拥有不了那些天下奇珍,如果打造高端品牌,走古代的高端市场,成为皇室贵族、高官富商争相收藏品,照样能拓展出广阔的市场空间来。

  她去买了鼠须笔和蚕茧纸。

  所谓的蚕茧纸,是利用缫丝的下脚料,连同浮在水上面的的蚕胶,用草帘子抄出,滤去水分,晾干后便成了纸状的薄片,就是絮纸,也叫蚕茧纸。

  鼠须笔就是黄鼠狼尾巴加兔毫制成的毛笔。

  东西买回来了,她看见柴王氏坐在堂屋的大桌子旁边在纳鞋底,这可不是好做的活儿,先得用家里的旧布打鞋样子,一层层的涂着浆糊,把千层鞋底子弄出来,再把麻搓成麻线,用顶针、锥子,一针针、一线线把麻线穿过去,把纳好的布鞋上鞋帮,这没一把力气是做不来的。

  乐不染是穿越过来的主儿,压根不知道做鞋子这么麻烦,她只知道这不是什么轻省活,手可疼着的。

  “好不容易集市休息,您怎么就纳起鞋底了?”

  钟氏手上也没闲下来,把乐不染好说了一通,说买的鞋子又贵又不舒服,完全是浪费钱。“都怪奶娘粗心,之前忙着家里的营生,没注意到你的鞋都磨平了底,我瞧着你虽然买了新鞋子,也不怎么合脚,得重新做。”

  听到柴王氏的话,乐不染又朝鞋底看了一眼,可鞋底是要用旧布黏好并晾晒的,奶娘的手里怎么会有现成属于自己的鞋样子?

  乐不染很诧异,见柴王氏不说话,她仔细的看了那鞋底,发现了些端倪。“奶娘,您不会把勺娘姊准备的鞋底修了,给我做鞋子吧?”

  鞋底明显是后包上去的包边,包边的料子显然比原先的布料要好上许多。“我都买了新鞋,您怎么就把给勺娘姊的鞋底给剪了,剪了多可惜。”

  “你瞧你那鞋都把脚跟咯红了,不合穿,也不咬声,你勺娘姊有的鞋子穿,不急,等家里又有了旧布,奶娘再给她做。”

  乐不染顿时有些鼻酸。

  奶娘能舍了女儿的东西给她用,但她这是抢了勺娘姊的东西,她心里多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的。

  乐不染知道情谊就是这样处的,彼此互相惦记,互相付出,你对我好,我难道还会不付出真心吗?

  为了这双鞋,勺娘和廷哥儿的事看起来她得管上一管了。

  就当回报奶娘的心意吧。

  第五章 连公子的情愫(1)

  第二天,她就着油灯一鼓作气的把王羲之真迹摹本《兰亭集序》给写了出来,笔墨未干,笔才搁下,腰还来不及伸上一伸——

  “乐姑娘。”

  有人这回连石子也不扔了,轻盈如一片竹叶的飘进了乐不染的屋子。

  他还是一身的玄黑,进了屋也不吭声,阳光照不透他沉黑的眉眼,就那样盯着和几天前又有些不同的乐不染。

  她还是那张小小的瓜子脸,虽然就几天时间,但她脸上已经不见蜡黄苍白,修长的柳叶弯眉,水灵晶亮的杏眸,逐渐有了少女该有的姿态。

  看似为了书写方便,她穿着一件月牙色的窄袖半臂,不合宜的露出一节藕般的白臂,还有老让他看不顺眼,很想动手把它拆了的小髻。

  按理说,两人是第二次见面,就算成年人,在面对连彼岸这样身分的人时,都难免会局促不安,然而她却神色平淡,也不怕人多看了什么,生出不该有的遐思,好似她面前站着的是再寻常不过的人。

  只是再寻常不过,他也是个男人,她对自己的吸引力也太过漫不经心了。

  ……吸引力,他什么时候对一个人,还是个女子感兴趣了?

  连彼岸被心里的认知给震撼了。

  情动时,不知不觉间。

  “连公子来早了。”乐不染眉毛微微一蹙,语气算不上好。他们约的是明日吧,这么早来监工吗?

  看着寒酸的小窗他进出自如,这么自来熟,进她的房间就像入无人之境,完全没有半点不自在,万一她正在更衣还是沐浴……到底谁比较会想去死?

  就算名义上的她,现在不是什么未出阁女子的身分……也不知道作为一个“看似”的权贵,怎么会对这样的环境,没显出半点的嫌弃来?

  这姑娘看起来很不待见他,两次态度都说不上恭敬。

  “你不怕我?”

  “怕。”她唇边有笑,眼底的笑意却微凉。

  道不同,不相为谋,还有,只有死人才不会觉得害怕。

  “既然知道怕,为什么我听不出你语气里任何的恭敬?”他的嗓音骤然一沉。

  “你我交易,你情我愿,你我是平等的,再说,你一次两次不请自来,是端方君子该有的行为吗,你觉得小女子如何恭敬得起来?”她不轻不重的损了回去。

  平等?颇耐人寻味的字眼,一般女子要求的不是宠爱怜惜、荣华富贵和府中掌权的能掌权的能力?她要的是平起平坐的意思吗?

  见他还是那副呆木头的样子,乐不染做了总结。“下回别闷声不吭的出现,挺吓人的。”

  “嗯,下回,我会注意的。”

  他向来说的话,做的事,都带着一种天经地义的霸道,不容人有半点忤逆的,这样的连彼岸居然破天荒的让了步了。

  其实他也不是非要她的恭敬不可,倘若她对他必恭必敬,和所有的人没有不同,他也不会惦记上她。

  他凡事不上心,二十二载的岁月,活成了一座彻头彻尾的冰山,她却像暗夜里的的一束光,勾引着他从黑暗无人处走出来,更像春日暮夜无人处突然绽开了的一朵花,让他总觉得非来看看不可,就连路过这样的藉口都用上了。

  乐不染也不是那种不知所谓的,她知道什么叫见好就收,转头见蚕茧纸上的墨迹已经干了,便朝着连彼岸招手。

  “你要的摹本,过来瞧瞧可还满意?要是觉得可以,就顺便带走吧。”说好的五万两可得银货两讫才行。

  连彼岸人过来了,眼珠子却在她右边的粉色小伤疤转了圈。“你脸上的疤是怎么回事?”

  那小疤看着不明显,却和她发上的小髻一样让人碍眼。

  “乐家老太太送我这不肖孙女大归的见面礼。”其实手背和颊上的伤痕已经没了感觉,只要细心照护,相信再过段时间就会消与无踪,不留痕迹,但是这对待,她会记得这笔帐的。

  她已经离开乐家,根本不想理会那个家,她本来就不是乐家的女儿,也谈不上亲情,只是替原主不值,摊上势利自私贪婪,偏心到没边的祖母,为了长子的前途将亲孙女往火坑推,哪里想过,那可怜的女孩在高府过的是什么日子,一个年纪比她爹还要大,以凌虐为乐的丈夫,府里一个个落井下石的妾室,那种绝望和无助,让她一命归了阴不说,末了,还落了个弃妇的污名,这样的乐家人谈什么亲情?有什么好让她惦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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