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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两头猎犬一看到江瑾瑜,便亲热的围上去,江瑾瑜伸手摸了摸它们的头,猎犬的黑色尾巴轻轻摆动起来。

  那朱豪想摸,手才刚刚伸出去,猎犬便吠了,吓得朱豪赶紧缩回手,「都见过几次了,还凶我,真不够意思。」

  夏兰桂心想,还好自己没动手,被凶还其次,万一被咬,那才划不来。

  江瑾瑜道:「这两条狗是我亲自养大的,大一些的叫做大黑,小一些的叫做小黑,两只是兄弟。」

  说完,便是一个手势,意思让大黑跟小黑过来她这边。

  夏兰桂想到刚刚大黑吠朱豪,紧张得不敢动,却没想到那大黑小黑绕着圈子闻闻她,摇了摇尾巴,还用脑袋去拱她的手,显然喜欢她。

  江瑾瑜笑道:「摸摸它们。」

  她又紧张又兴奋的摸了摸大黑小黑的头,狗儿尾巴晃得更厉害。

  朱豪怪叫,「不会吧,家的狗这么偏心?」

  江瑾瑜笑而不语。

  此时一个穿着侍卫衣服的人过来,「见过郡王,路王也来了。」

  「叔爷爷也来了,我得去打声招呼。」

  朱豪压低声音,却是没有防夏兰桂,「路王带着秦玫霜来的。」

  江瑾瑜点点头,「原来如此。」

  路王已经快七十岁,这种秋猎场子根本不适合,但如果说娶了个漂亮侧妃,想带出来炫耀一下,那就可以理解。

  于是对夏兰桂道:「跟我一起去见叔爷爷。」

  夏兰桂凭着女性的直觉问:「那秦玫霜是什么人?」

  「叔爷爷的新侧妃,不过只是定下名分,明年六月才会过门。」

  她一脸嫌弃,「路王不是快七十了?」

  江瑾瑜说得含蓄,「不管怎么说,他都是长辈。」

  他一移动,大黑小黑就小跑步跟上,小黑似乎比较爱撒娇,又用脑袋去拱夏兰桂的手,讨摸摸。

  她又喜悦又奇怪,「朱豪说见过大黑小黑好几次,都还被凶,看来,小女子跟郡王有缘分,狗狗也喜欢小女子。」

  江瑾瑜笑笑地从怀里拿出一条帕子,夏兰桂一看,就是她送去的白兔吃草,一想,脸顿时红了。

  他把她的帕子放身上,大黑小黑天天闻到,自然不觉得她是外人。

  原来是这样……果然凡事都有解释。

  第五章 第一次约会(2)

  在大草地上一路前进,不断有人过来见过平云郡王,这个说几句,那个说几句,一路耽搁,终于走到另一端的帐子。

  还没进去呢,就听到路王大声咆哮,「本王说了,让双喜陪着秦小姐去。」

  「双喜县主已经纵马走了……」

  「找回来。」

  夏兰桂想,脾气这么大啊……

  江瑾瑜掀开帐子走进去,她跟在后头,就见一个头发花白的壮硕胖子坐在帐子中间的小榻上,一脸生气,旁边的少女正在宽慰他。

  两世为人,前生又在演艺圈,见过不少绝世佳人,但眼前这位皮相真是没话说,简直是美到骨子里只是配上旁边那个年纪很大的路王,感觉就很……

  「侄孙瑾瑜见过叔爷爷。」

  路王原本气呼呼,见到江瑾瑜倒是有几分高兴的样子,「快点过来本王这边坐,怎么只有你来?东儿跟山柏呢?」

  「大哥染了风寒,所以在家休养,二哥今日跟温侧妃上长孙家去拜访。」

  「山柏跟长孙小姐的喜事也快了,这贺礼我得准备大份的。」路王这辈子生了十四个郡主,没一个儿子,所以对这些侄子侄孙都十分关心,单纯以皇家立场而言,是一个不错的长辈。

  「叔爷爷要是当日能来,二哥肯定就很高兴了。」

  「本王的侄孙终于娶妻,怎能不去,说来是侄媳妇小心眼,累得你跟山柏这么晚才成亲,哎呀!」路王拍了一下肥肥的大腿,「只顾着跟你这小子说话,这位是夏大小姐吧。」

  「小女子夏兰桂见过路王爷。」

  「好孩子不用多礼,回头本王让人给你送点人参过去,好好补一补,太瘦了,得多吃点。」路王看起来十分高兴,「都是自家人,顺便认识一下,这是本王的新侧妃,黄门侍郎家的女儿,秦玫霜,明年六月过门,今日带来跟家里人见见,玫霜啊,这是我侄孙跟未来的侄孙媳妇。」

  江瑾瑜便道:「秦大小姐安好。」

  他是从一品的郡王,秦玫霜就算过了门有了侧妃的名衔,但王爷侧妃也不过是三品,低他几级,他自是不用行礼,先开口问好,是给路王面子。

  秦玫霜行礼,「小女子见过平云郡王。」然后起身,「夏大小姐安好。」

  夏兰桂由衷的道:「秦小姐真好看,这样的才貌,在京城恐怕找不出第二位。」

  路王哈哈大笑,「瑾瑜,你这媳妇倒有意思,居然赞起本王的侧妃漂亮了。」

  江瑾瑜微笑,「太史局丞由着孙女,她便这样了,倒是让叔爷爷笑话。」

  「不会不会,这性子本王喜欢,有人跟本王一样欣赏玫霜漂亮,本王很高兴,本王的女儿都是出嫁,没人入赘,王府空荡荡也没什么人,以后成了亲,常常带她过来叔爷爷这边,都是亲戚,该多走动走动。」

  夏兰桂挺喜欢路王的性子,平易近人,但只要想起快七十岁了还娶个十六岁小姑娘,感觉就很不舒服,不过也许这只是自己的感觉,因为她看秦玫霜也没有委屈的样子——东瑞国重男轻女很厉害,女孩子家要出头,只能靠丈夫,也许黄门侍郎对秦玫霜这孙女不好,她想高嫁给自己争一口气。

  这时帐子外头又有人进来,「禀路王,双喜县主走得太远,找不回来了。」

  路王马上就把茶壶往那人身上摔去,「没用的东西。」

  热水淋身,冒着白烟,那人一句话都不敢吭。

  夏兰桂一惊,可怕。

  江瑾瑜道:「叔爷爷又不是不知道双喜那疯丫头每年就等秋猎,怎可能乖乖在帐子里,叔爷爷有什么事情,瑾瑜替您办吧。」

  路王想都不想就道:「也好,本王年纪大,骑不动马,但玫霜是第一次参加皇室秋猎,你们两人替本王带玫霜去山头绕绕。」

  「这不难,秦小姐可有带骑装?」

  秦玫霜点头。

  「那我跟夏大小姐在帐子外等,秦小姐换上骑装就出来。」

  江瑾瑜说完起身,夏兰桂匆匆忙忙也跟在后头,内心忍不住嘀咕,这也跟想象得太不一样了,人多就算了,现在两人之间还多了个十六岁的电灯泡?

  这算啥呢。

  幻想:两人并肩慢骑,一路说笑,山谷中回荡着她银铃般的笑声。

  现实:大黑小黑领路,四人前后小跑,对,四人,因为朱豪也加入他们这个队伍,后面还跟着一串侍卫。

  幻想是丰满的,现实是骨感的。

  夏兰桂只能安慰自己,好歹有出来走走,别当成约会,就当单纯散心,晒晒秋天的阳光,吹吹干爽的风,其实也不坏。

  江瑾瑜对狩猎十分有兴趣,因此他的马骑快一些,有时会因为追赶猎物不见,但一会儿又会从不知名的地方冒出来,讲了猎物倒地的地方,侍卫自然会去找。

  秋阳下,悛朗少年手拿弓箭,乘马快骑,丰神俊朗的样子说不出的好看。

  她只觉得心花朵朵开。

  突然传来一声狗叫。

  夏兰桂紧张,转头问侍卫首领,「不用过去帮忙吗?」

  侍卫首领解释,「平云郡王狩猎,不喜欢别人插手。」

  又过了一会,江瑾瑜满头大汗的从树丛中驾骑出来,「去捡吧。」

  侍卫也没问捡什么,看到插着郡王的箭自然会知道。

  朱豪骑过去,「猎了什么?」

  江瑾瑜颇有得意之色,「狼。」

  说话间,四个侍卫从树丛中出来,抬着一只黑色的狼,身上插了四枝箭,全都穿身而过,箭尾是一个碧玉珠子,上面刻有怀王府的标示,因此不会认错。

  夏兰桂拍马而上,难以置信,「真是狼?」

  「可惜狼毛不舒服,不然剥下来给你做袄子。」

  「狼毛给我一撮吧。」

  江瑾瑜笑了起来,「要那做什么?」

  「当纪念,毕竟第一次秋猎呢。」

  「我用狼爪子做个小珠子给你吧,狼毛很扎手,不舒服。」

  夏兰桂笑得开心,「那好,我让人镶在笔上,可以当装饰。」

  没说出口的话是:这可是第一次约会——两世为人,第一次恋爱,她很珍惜这种心动的感。

  想起自己当时说要拿下他,现在看他对自己也不差,这样算不算拿下了?

  她明白,以古代来说,他是对自己挺好的了。

  不然以他男子身分,又是郡王出身,根本可以不用管她,反正名分已定,她还是会乖乖

  出嫁,可是她能感觉得到,他很尽力的在平等对待她,不管是跟她书信往来也好,还是今天也好,他能够直接给她狼毛打发,但他选择替她做小珠子。

  两人说说笑笑,气氛极是和睦。

  后面秦玫霜看着,手中的缰绳却是捏得死紧——眼前这对未婚夫妻相处得太好了,可是有多好,就有多剌眼。

  一样是十六岁,自己要嫁给那个快七十脾气暴躁的老头子,夏兰桂却可以嫁给年轻俊秀的平云郡王,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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