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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覃清菡觉得好笑,景玲月想让她难受,可怎么办呢,她又不是原主,对景飞月一点迷恋也没有,纵然他有三妻四妾,她也没有任何感觉。

  「是啊,先跟我们说说。」覃清菡悠哉悠哉地接口,「玉儿、堂儿一直想有弟弟妹妹,若是年龄相仿能玩在一块儿,肯定很不错。」

  景珑月则是瞪大了眼眸,彷佛没有想过她兄长会有别的妾室和儿女似的。

  景飞月见覃清菡眸色清澈,不像在说违心之论,他微微蹙眉,难道她如今已经连他是否有妾室都不在意了?「我一直在边关,身边并没有伺候的人。」

  「那怎么成?」景玲月一副这太离谱的神情。「看来嫂嫂日后要多费心了,要为哥哥多物色几个妾室,为咱们景家开枝散叶,这也才能多子多孙多福气。」

  覃清菡秀眉一扬,坦荡荡地说道:「这点我恐怕无法应承。」

  见景飞月的目光落在覃清菡身上,景玲月得意了。「为何不能应承?嫂嫂难道是见不得哥哥身边有可心之人吗?这可是妻子不该有的嫉妒啊。」

  还装?看你何时露出马脚,当初覃清菡是如何嫁进她景家的,她可是清楚得很,整个白莲镇上的人都知晓覃清菡是灌了迷汤睁不开眼,宁可不要自己的命也要救她哥哥的命,偏生她哥哥不领情,病好了便一走了之,如今她哥哥成了高高在上的郡王,身边没有几个女人谁信?覃清菡心中不知急成什么样子,面上还装淡定,那点心思想瞒过她?哼,真真是笑掉人家的大牙。

  「怎么会?」覃清菡笑了起来,和风细雨地道:「你哥哥看中了谁,尽管来与我说便是,我必定会允的,不过我可没有闲暇去为他物色妾室人选,一来我有玉儿、堂儿要教养,二来我又不是花街柳巷的鸨娘,牵线这种事我是不干的,何况还是为自己的夫君牵线?!还有啊,玲月你一个未出阁的姑娘家,教唆嫂嫂往哥哥房里塞人,传出去成何体统,往后你还是少说这些为好。」

  景玲月顿时窘红了脸,「我、我又不是那个意思,我哪有教唆了……」勉强辩解了两句便说不下去了。

  她一直不解,过去覃清菡是个不善表达的笨蛋,怎会忽然之间变得口齿伶俐?好像是自她在田里昏过去,大夫诊断她曾没有气息又起死回生开始,她就变了个人,不再半天不吭一声,还把她这个小姑压制得死死的!瞧,刚刚她不过说了几句,覃清菡竟然就让她在她哥哥面前如此难堪,等着,这个仇她若不报,她便不叫景玲月!

  覃清菡端起凉茶喝了一口,景玲月在心里对她咬牙切齿,她自然都听到了。

  她是不想再像前世那般汲汲营营,想过闲云野鹤的日子,但她也是个特别不吃亏的性子,原主为景家付出甚多,做牛做马的,出卖劳力,景玲月可说是原主在养的,可景玲月非但没有半点感激之心,一有人撑腰便想着要叫原主不好过,所以她也不会在言语上客气。

  如今,景玲月认为她傍到景飞月这株大树,不再需要靠她养了,有了底气便想着对付她,她倒是想看看景玲月要如何对她报仇?如果不给她买衫裙也能算仇的话,她也认了。

  宜州距离京城约莫要半个月的车程,他们这浩浩荡荡的车队要费上更多时日,怕是要超过二十日才能抵达京城。

  覃清菡也不怕旅程辛苦,她穿来后没离开过白莲镇,忙着务农,连省城也没去过,此时就当观光旅行,一路上看看大黎的风景。

  这一日,走到了馨州白桃县的山脚下,距离预计要休息的县城客栈还有一个时辰,可景珑月脸色煞白,又想呕吐,实在无法再赶路了,景飞月便命大队人马停下,寻了处宽敞的农庄,借住一宿。

  那农庄原是闲置着,主人在外地,管事得知是京城来的大贵人,乃是堂堂战郡王,哪有不应承之理?满口欢迎的安排了三十间厢房给他们使用,又忙让厨房做了几桌饭菜来待客。

  景玲月见兄长的名号如此好使,又欢喜了好几分,在这穷乡僻壤都能如此受人尊崇,进到京里更不用说了,那肯定是横着走都没问题了。

  景珑月只是晕车,并无其他大碍,农庄管事让人熬了一帖消暑安神的草药让景珑月喝下,她喝了,没吃晚膳便去躺着了。

  至于景玲月嘛,她很把自己当回事,差遣着管事领着她介绍农庄里外,听那管事左一声大小姐,右一声大小姐,沾沾自喜的眉飞色舞,过足了大小姐的瘾。

  覃清菡觉得农家菜挺不错的,她吃了一碗饭,又喝了半碗汤,两个孩子更是胃口大开,吃了不少,吃到小肚子都鼓起来了,她想着带孩子去庄子外头散步消食,一时兴起,想起自己幼时夏季在山里的外婆家过暑假时,总能捕捉到萤火虫,便去问了管事,果然管事说后面山谷便能看到流萤。

  「走,咱们去看流萤!」覃清菡兴冲冲地说道,形容了下流萤是何物。

  两个孩子一直待在白莲镇,没看过流萤,此时听见母亲的形容,很是好奇。

  景飞月听见他们的计划,便道:「这里陌生,我陪你们同去。」

  覃清菡原想叫他派两个手下保护他们娘仨即可,又想到他可能是想亲近儿子,便点了点头。

  可怜他这个做爹的,都几日了,还无法跟两个孩子培养感情。景飞月不是个会主动逗弄小孩子的男人,两个孩子又特别冷静,对他这个半路杀出来的爹,没有狗血剧的自带亲情,甚至可说是冷淡得很,还外加了一些防备心,在这种情况下,要拉近距离是极难的事。

  好吧!她就当做善事,充当孩子和景飞月之间的桥梁,说起来当年他一走了之时,不过是个青少年,一场大病,让他有了个不合心意的妻子同吃同住,怎么说都别扭,说他搞叛逆才离家出走也无可厚非,如今他来接妻儿,有心弥补,也不算坏到底了。

  想到这里,覃清菡也不禁失笑。

  原先她认定了原主的夫君是个大渣男,如今却帮景飞月说起话来,兴许是相处之后觉得他也没那么坏,不过,更大的原因恐怕是他的高颜值让她对他的苛责少了大半,这部分就完全是她自己的问题了。

  所谓「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她只不过是特别严重罢了,面对一个赏心悦目的美男子,对任何女人来说都是提神药,放在角落也不碍眼,何况景飞月还是那种很阳刚的俊美,长相英俊,身材魁梧,完全是可以做牛郎的类型,而男人好色,女人爱美,其实性质完全相同,只不过女人对男人的欣赏比较含蓄,前世她录取店员时,也更愿意录用好看的人。

  说起来,原主的样貌也是极为出挑的,明眸皓齿,尤其一双黑眸彷佛黑珍珠般动人,腰身不盈一握,肩膀圆润小巧,纤手雪白如玉,未曾因长年的操劳而粗糙,是个天生的美人胚子,还有份大家闺秀的气质,完全配得上景飞月,可景飞月当年还是离家了,可见他是个不看重外表的人,注重的是心灵相通。

  沿途上,因为景玲月一直多方打探,她也多少听到了一些小道消息。

  据说,皇上要将霞光长公主赐婚给景飞月,而他在金銮殿上,当着皇上和文武百官的面说自己已有结发之妻,而那位霞光长公主,乃是先帝最小的女儿,玉太妃所出,甚得太妃的宠爱,因而刁蛮骄纵,任性极了。

  她大胆臆断,景飞月既会因为受不了原主的愚昧粗鄙而一走了之,恐怕此番接回妻子之举是因为不想与刁蛮公主成亲,宁可重新接受曾遭他遗弃的原主。

  若真是如此,此举定然会刺伤到原主,幸好她不是原主,因此反倒觉得这样甚好,虽然冒出个夫君,却是厌恶她的,尽管要同处一个屋檐下,但他并不会与她同床共枕,她还是能自得其乐的过自己的日子。

  这么一想就觉得好过多了,庆幸不是一穿来便有个夫君在旁,若要跟陌生人行那夫妻之礼,她怕不早就吓死了!

  第三章 妻撩动夫心(1)

  景飞月点了两名小厮同行,让他们提着灯笼在前头引路,等入了后山,覃清菡也庆幸有景飞月同行,不然山里黑漆漆的委实有些恐怖。

  覃清菡一手牵着一个孩子走在小厮身后,景飞月殿后,看着一大两小的背影,想到自己骤然离家,她一个人生下双生子又含辛茹苦的扶养孩子长大,还代他侍奉父母,为父母送终,从前对她的厌恶也化为了丝丝愧疚。

  说起来,她不欠自己什么,是他欠了她,连他的命都是她救的,年少时的他,却只因为话不投机这个理由便撇下了她,此时想起来也为自己的年少轻狂汗颜,幸而一切还来得及,他会补偿她的,过去她吃的苦,他都会偿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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