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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扳着手指说:“九十六个,再渡化四个鬼魂,就满一百个了。”

  “凑一百个能干么?投胎当皇帝?”他轻哼一声,满脸不屑。

  “当皇帝好吗?我倒觉得那是个苦差事。”她努努嘴。

  当皇帝是苦差事?这话……恁地熟悉,是谁这样对他说过?

  皱起眉心,凤三沉吟不语。

  孟孟笑道:“你不觉得吗?皇帝要是下错命令,很可能会害死无数生灵,这业障要算到谁头上?自然是皇帝啰,总不会归到奉命行事的大官身上吧?”

  “你怎么晓得那些大官是奉命行事,还是阳奉阴违?怎能把业障全算在皇帝身上?”不公平!他反对她的论调。

  “就算阳奉阴违,官员也是皇帝选拔出来的呀,最终啊,那些业障还是得落在皇帝身上,所以没有福分的人,万万别勉强自己抢那个位置。听过天命所归吗?老天爷总是算得清清楚楚。”

  风三不同意这话,横眉竖眼,态度摆明表示着“爷不爱这话题”。

  不爱啊?就别说啰,人嘛,总有个七情六欲,喜欢不喜欢不见得需要道理。

  就在孟孟正转着脑袋瓜努力寻找新话题时,一个年轻男子朝她走近。

  他穿着一身白色尽衫,不算矮,但比起身边的凤三要矮上大半颗头。他好看的不是眉眼鼻唇,而是那双眼睛,沉静得如同一潭湖水,让人备感安全。

  他走到孟孟前方十尺处,不再挪动脚步。

  就这样,一个颀长的身影临风而立,他看透世事的清润眼眸中,带着淡淡的悲怜。

  人会在遇见同类人时不自觉地相互吸引,直觉告诉孟孟,也告诉这男人,他们是同类人。

  这男人一出现,孟孟的注意力就被全盘转移,让凤三非常不满意。

  他怒目相视,表情狰狞,若人类能看见他的表情,肯定会吓得噤声不语、退避三舍,以保生命财产安全。

  可惜,对方看不见。

  孟孟起身,笑问:“你是于文谦?”

  “孟孟姑娘?”他也笑问。

  “嗯,我是贺孟莙。”

  “你怎么认出我的?”

  “你和于叔长得很像。”

  “你……真的能看见我大哥?”在听见祖父母的转述时,他还半信半疑,可孟孟一句话就将他的怀疑全数推翻。

  “你应该看看我的字,我的字是于叔手把手教会的,神韵和于叔有八成像。”

  于文谦沉默,眉心深锁,苦笑道:“这些年我始终存着一丝侥幸,以为大哥没有死,只是躲在某个地方研究医术,等我有足够的能力维护他的安全,他便会回家,没想到……”

  “你以为于叔没死,是因为于文和带回去的是骨灰,对吗?”

  “嗯。”他点点头。

  “于文和下的毒让于叔的尸身在两天之内变成黑色,于家一门习医的人那么多,怎会看不出于叔并非死于疾病?所以他必须把尸体化成灰。”

  “是,我懂。”

  “你别难受,于叔常说你比他聪明,一定可以将他这手金针之术发扬光大。”

  于文彬的师父年轻时很固执,死守着这个本事,直到又老又病了才后悔自己的自私,想着此技若能多传给几个人,定能够救活更多命不该绝的病患。

  幸而他遇到于文彬,于文彬用一身功力为他续命,他便收于文彬为徒,将此技传予于文彬。若非于文和的自私,如今这门密技必定有更多人得以传承。

  于文谦点点头,“这段时间要麻烦孟孟姑娘了。”

  “好说。”孟孟笑道:“随我来。”

  两人一前一后往贺家宅院走去。

  凤三不满地看着两人的背影。

  就这样走了?半声招呼都没打就走了?带陌生男子回家,把他留在这里?他气炸了,心道她怎么可以无视自己?怎么可以有了“新欢”就丢下“旧爱”?

  可孟孟也委屈啊,当着于文谦的面,她总不能对着空气说:“走吧,凤三,我们一起回家。”然后伸出手任由他拉着吧?

  她要真这么做,结果于文谦被活活吓死,宁可不要密技也不与鬼魂共舞怎么办?于文谦不怕她跟于叔,不代表他不怕她跟别的鬼相处啊。

  这不是孟孟要的,所以……无视是最简单的作法。

  换了于文彬,肯定能够体贴孟孟,可惜凤三不是于文彬,他是个不体贴、不会替别人着想的坏鬼,所以……

  看孟孟挨着于文谦指导金针之术,他气疯了。

  看于文谦把册子拿到她眼前,指着里头的句子要求解释,他气疯了。

  看着两人肩并肩对一个假人指指点点,他气疯了。

  看于文谦时不时偷瞄孟孟,而孟孟对于文谦笑得温柔,他气疯了。

  看着两人坐在同一张书桌边,各自认真,他气疯了。

  接连一整天,他们之间的每个动作都让他气、疯、了!

  终于到了夜深,终于等到于文谦不再跟在她身边,终于又只剩凤三和孟孟两个人。

  他摆着臭脸,很臭很臭,臭到会让人害怕的脸。

  孟孟心里清楚得很,关上门,什么话都不说、什么事都不做,转身就往他怀里飞奔,紧紧抱住他、贴着他。

  她急巴巴地对他说:“对不起、对不起、对不起,是我不对,你一定气坏了,可我只就是想快点把他教会,让他快点回于家,快点……从早到晚和你在一起。”

  怒气瞬间蒸发,他的臭脸倏地变成笑脸。

  逆鳞被抚顺,凤三捧起她的脸吻到天荒地老,吻她光洁的额头、小巧的鼻子、柔嫩的红唇以及数着“红宝石”的耳垂。

  他需要很多个吻来证明,孟孟不会被“人”抢走。

  她被他吻得气息不定,却不愿意就此喊停,任由他作为、任由自己的心沉伦。

  他躺在她床边,手指轻轻戳着她艳丽的耳垂,用惑人心神的声音问:“说说,做错事要怎么罚?”

  “罚……禁足?”反正她就在屋子里教于文谦,不出门也不打紧。

  “行,就罚禁足。”

  “罚多久?三天、五天还是十天?”她巧笑倩兮,趴在床上,手指碰触他的脸。

  真的难以理解啊,明明只是一缕魂魄,可她的手指却有真真确确的触感,孟孟解释不来为什么会这样,只觉得啊……觉得喜欢……

  他一把抓住她调皮的手指头,撂下狠话,“罚到你五十岁。”

  噗嗤一声,她笑弯眉毛,往他身上趴去,柔声说:“不如罚我一辈子不嫁,永远陪在你身旁,可好?”

  这个罚,罚弯了他的眉毛。

  他环住她的腰,心满意足地回答,“好,等你这辈子走完,我们一起过奈何桥,一起喝孟婆汤,一起重入轮回。”

  “如果孟婆汤让我们忘记彼此怎么办?”

  他想了想,反问:“你会不会耍赖?会不会闹场?”

  “不会。”孟孟实诚回答。

  “没关系,你不会我会,我来学齐天大圣大闹阴间,逼孟婆自己把我们的汤给喝下去,那我们就不会忘记彼此了……”

  凤三说得很兴奋,孟孟听得很开心,可站在窗外偷听的黑无常脸更黑,白无常脸更白。

  黑无常咬牙切齿,恨恨地骂了句,“这个死小子!”

  白无常却谨记凤三的话,提醒自己,等他领号码牌的时候,一定要把他当成VIP,半点委屈都不能给。

  并不是凤三胡思乱想,于文谦确实对孟孟心存好感。

  离家时,祖父、祖母叮咛了他两句,他们说:“孟孟是个好姑娘,又是你哥哥的徒弟,如果你也心悦于她,就加把劲,别温温吞吞地让人捷足先登。”

  在来之前,他只觉得祖父母想太多,可见过孟孟之后,他却觉得有何不可?

  孟孟与自己这般相似,她善解人意,宁静恬然,会不自觉地散发出温柔的力量,和她相处,他浮躁的心能够获得平静。

  他已经二十二岁,太医院里许多同侪的孩子都能打酱油了,他还是孑然一身,以前是一心记挂着大哥,如今……

  今日的课程结束,于文谦看着孟孟,淡淡地笑着,从怀里掏出一个木匣子放在桌边,对孟孟说:“这个送给你。”他没做过这种事,话一出口,脸便红得像煮熟的虾子。

  “为什么?”

  “因为大恩不言谢,但我们的交情没有好到能够以身相许,所以微薄小礼,万望姑娘笑纳。”

  孟孟噗嗤一笑,打开匣子,里头是一支玉簪。

  瞄一眼玉簪,凤三口气轻蔑,“这么便宜的东西送得出手?济善堂不是赚很多吗?”

  孟孟笑歪了头,幸好是“这么便宜的东西”,否则她哪敢收下?

  “多谢,以后别再破费,我不过是个中人,学会于叔的本事再传给你罢了,何况我不亏,我赚得一身医术呢。”

  “都说是微薄小礼了,哪算得上破费?待哪日我寻来和闇暖玉,你再说我破费吧。”

  孟孟揺头,认真地再说一遍,“真的别再送东西给我,于大哥肯定是见我身上无金银玉饰才会想送礼,但我不是买不起,实在是对这些东西不感兴趣,就算给我再多首饰,我也不过是劳神地再找个盒子收妥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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