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言情小说 > 话痨梅夫人(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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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晚上的配菜都已经切好放着,下午,盛知豫打算要炸油果子。

  做油果子工程浩大,盛知豫度量了下家中人口,她心想一年才那么一次,想让大家吃个够,于是大手大脚的在锅里倒上了一坛子的猪油。

  白露看着那些油,心里不自觉的抖了一下。

  “妹妹,别怪嫂子交浅言深,我听你三哥说你接绣活养家,这钱赚得辛苦,更该省着点,又何必花这么多钱摆弄这些?”倒入锅里的油,那份量揣度着寻常人家可以吃上一两个月有剩。

  “一年就过这么一次年,总想让大家吃好一点。”

  “夫人,你就管管我们家小姐吧,这些天,净做这些家事,要把手都做裂开来,勾花了绸布绣线,看她怎么接绣活?”春芽死活不让她沾手做这些累人的活,却拗不过自家小姐,这会儿来了个能说上话的,怎能不投诉?

  白露可没见过敢管小姐的丫鬟,不过听得出来这丫头不想盛知豫沾这些油腻,纯粹一片好心。

  “我哪是什么夫人,春芽妹子还是叫我白露姊就好。”是个懂分寸知进退的丫头,一得知她和盛知豫的关系,立刻改了称呼。

  “得得得,我炸完果子就撒手,年夜饭可要看你和黄婶的了。”这丫头哪是怕她的手裂了口子做不了绣活,她是压根不让她进厨房。

  在这丫头的心里,她的主子就只有她一个人,既然是主子哪能让她碰这些下人做的事?

  只是如今的盛知豫已经不是以前的盛知豫,她知道要审时度势。

  别院里就这么些个人,要她袖手不管,依旧过上那种茶来伸手,饭来张口,凡事等着春芽和黄婶张罗,做一个高高在上的夫人的日子吗?

  她过不起,也已经没把自己当成肃宁伯府的长媳。

  不错,她仍要算计,算计吃穿用度,算计要怎么让自己的日子越过越好,但是她不用再算计人心,不用战战兢兢。肉体劳累,那不算辛苦,自己想过得是简单的生活,而不是天天和婆母、妯娌、妾室们战斗着过日子,更何况嵇子君那男人不值得让她为他奋斗。

  她在别院这里,才不管外头把她传的多难听,流言这种东西,日子久了,自然会被新的事情掩盖过去,最重要的是她身边这些人,让她精神上觉得一天比一天有希望,一天比一天乐天知命。

  所以就算手粗了,腿细了又如何?

  第8章(2)

  拗不过她,最后,几个女人合力炸出几大盆鲜黄油亮的油果子。

  这炸油果子看似简单,却要掌握好面、油和糖的比例,否则炸出来的油果子不是太酥就是太硬。

  香气飘到外面,已经结束外头工作的男人们为着面子不好进来,小米团子却没那顾虑,一进来就扑到盛知豫身边,睁着圆溜溜的大眼,这分明就是来讨吃的。

  尾随在他后头的小雪球却没那胆量,杵在后门处,头搁在两条长腿上,表情憨厚,神色无辜到人们很容易忽略它的杀伤力。

  盛知豫不得不说小雪球比人还善解人意,很多事情若它犯错,只要捏着它脖子的软肉告诉它什么事情可行,什么不可行,它就不会再犯。

  经过这阵子每日大骨与猪肉拌饭喂养着,它疯了似的长,蓬松皮毛竟比天上的白雪还要洁白上三分,盛知豫就着梅天骄教她识别狗种的法子辨认,凸出的头顶骨,倒三角耳,和丰厚的颈毛融为一体的头部轮廓,生有浓密长毛的尾巴卷曲在背部,她当时倒吸一口气,发现它居然是一只长在雪山上的雪獒犬。

  说也奇怪,它从不对盛知豫以外的人摇头摆尾,就连每天在它身上滚来滚去的小米团子一旦惹得它不高兴,那弓起身体来低哼的样子也会把天不怕地不怕的小鬼吓得屁滚尿流。

  这时的小雪球还称得上可爱,不过日后当它长成成犬时,竟宛如雄狮般的魁梧雄壮,自己每每看到它巨塔般、直立起来比梅天骄还要高的身子时,都会后悔把它叫作小雪球。

  其实不只小雪球长得可喜,赵鞅这这孩子也在窜个子,他初来时给他做的衣服,这会儿要不是短了腿,就是短了手。

  他一出现,别说白露看他明媚的笑容觉得他可爱,盛知豫也分出手来摸摸他松软的头发,顺手给他一小碗炸油果子,他鼓着小脸吃得可是欢快极了。

  盛知豫索性给他装了一兜,让他出去玩。

  赵鞅用红红的小油嘴亲了她的脸颊。

  “跟你这么亲,这是哪来的孩子?”白露看得艳羡不已。

  “说起来不知道是哪家的孩子……”看着小米团子蹦蹦跳跳的吆喝着小雪球,那狗一口吃掉他半兜的油果子,他略有些炸毛,一人一狗又闹腾起来,盛知豫闭了闭眼,对于这么久没有人来认领,她已经把小米团子当成自己的孩子养了。

  把拾到孩子和狗的事情说了一遍,也把自己想收养他的心意也说了。

  “听妹妹的意思是不回夫家去了?”

  “如果回去,也是为了和离一事……”

  天寒,屋外北风呼呼。

  一个除夕团圆饭,也不拘男女分桌惯例,众人团团围着吃得畅快淋漓,石伯拿出一坛他窖藏多年的白梅酿,拍开泥封,醇厚浓郁,味久不散,就连赵鞅也浅尝了一口,气氛更加的热闹起来。

  最先被灌酒的是盛知豫,也不知道是谁先起的头,一轮下来,无论大大大小,男男女女轮流的来敬她,她又敬了回去,陈年的白梅酿虽然不是烈酒,后劲却是强悍,虽然只是沾沾唇,也真把盛知豫吃得满面粉红,眸色晶亮,她目光流转却见梅天骄神色微微复杂的看着她。

  他也吃了不少酒,眼眸却依旧清晰,一点也不含糊。

  酒足饭饱,盛乐胥夫妇告辞着要回县城。

  “黑灯瞎火的,不如在这里歇一晚,明日再回去。”盛知豫劝留。

  盛乐胥捏着妻子的手,“我向邻居借了马车,说好几个时辰就得还上的。”

  他既然这么说,盛知豫也不强留,拿了两条自己腌的五香酱肉、腊肉,一大碟甑儿糕,一篮子炸得外酥内软油果子让他们带回去。

  盛乐胥也不推辞,他知道自己推辞是没有用的。

  送走了盛家夫妇,转头迎面看见不知道在那里站了多久的梅天骄。

  盛知豫看见他稳稳的站在那,像入定了万年的青松,一点也不觉得奇怪,他走路无声,也不是第一回冷不妨的出现,她已经从一开始的惊讶到现在他连眼皮子都不会掀一下了。

  “你这是要回家守岁了吗?你等等我,我有东西要给你。”她脚不沾地的又往里跑。

  她叫他等,说也奇怪,他就等在那。

  从来都是只有旁人等他的分,为什么他要听她的话?

  梅天骄的眉间拧起一个川字。

  是最近一直待在这里,习惯她的吩咐和吆喝……了吗?以至于不由自主的服从?

  他这半辈子少有放不开和理不清的时候,这段过于安逸和无忧的日子削减了他对事情的判断力了。

  他的生命里,除了街头、江湖,要不就是战场,一直以来,除了拳头、打斗、砍杀和血流成河、横尸遍野,他的生命里没有其它。

  这间屋子里,在他看来一贫如洗,什么都没有,却有着他生命中从来没有得过的温暧。

  天际又花花的下起小雪,不一会儿,盛知豫撑着伞小跑着出来,他的眼光攫住她,用屋里透的光描摹着她的全身,他从来不觉得在他的眼光里,有哪个女人称得上是好看的,再好看的女人总有厌倦的一天,可她不然,这些天朝夕相处,她的面目一直清清楚楚。

  这清清楚楚是什么意思?看不厌吗?

  或许是因为她喝了酒,更显得丹唇皓齿,明眸善睐,只这么款款而来,周遭都失了颜色。

  他自小没亲没故,哪里都打滚过,女人,他不是没有过,却是面目模糊,这些年来一个都记不起来她们的模样。

  那些女人没有一个像她一样让他困惑。

  是的,许是因为喝酒的关系,他也糊涂了。

  盛知豫用伞遮住他的头顶,可梅天骄太高,她这样撑着久了便有些吃力,不料,一只大掌很自然接过油纸伞,顶住两人头上的那片天。

  盛知豫朝着他微微笑,把手里捧着的衣物往他怀里放。“这是给你做的新衣和鞋子,你回去试试,要是不合身,拿回来我给你改。”

  觑着空,她给每个人都做了一身新衣。

  他瞧着盛知豫说话的样子,那雪白的肌肤仿佛能透出柔亮炫目的光辉,令他移不开眼光。

  盛知豫看他不语,好看的脸上也没有一丝表情,这男人,心思太深,不禁有些心慌的开口解释。“我没有别的意思,我想说过年嘛,每个人都要有一套新衣新鞋,梅大哥千万别想岔了。”

  她可没忘记自己是有夫之妇的身份,这要是被冠上私相授受,可就难听了,她自己名声不好听,债多不愁,但他是个顶天立地的大男人,她不想连累了他,不过,她的确很早就想给他做一身衣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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