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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这世界毕竟不是绕着她转的;她的意志与期望,老天爷并不受理。

  赵子昀想,如果这经历过程是一本小说内容,她一定是个炮灰型配角;所以想要事事顺心什么的,下辈子投胎看看有没有转运的希望。这辈子能平安过完,就算老天爷有保佑了。

  沈维埕不肯依照她的剧本演出,形势比人强,她只好跟他走出医院,乖乖带着他去觅食。

  此刻,两人正往小镇唯一的菜市场方向走。菜市场离医院不太远,走几分钟就到了。现在是下午二点半,错过午餐的肚皮此刻正抗议得咕噜噜直响,驱策着他们加快行进的脚步。

  想想也正常,从早上折腾到现在,三四个小时下来,不说进食了,两人甚至连口水都没喝,就挨到现在,胃都饿到有些痛了。

  走到菜市场的入口,就看到一家卖大肠面线的小店,便也懒得去找别的,直接坐在摊子前,叫了两碗面线、烫了两盘青菜吃起来。

  直到胃袋里塞了点东西垫底,给大脑提供了一点养分,让她大脑恢复运转后,她看向沈维埕,本来想开口说些什么的,却被他大口而快速的吃相给怔得忘了言语。三五大口就吃完一碗,简直像用灌的,也不知道嚼了没嚼,感觉就

  是囫囵吞下,不怕热烫,也不怕被噎到。想是饿坏了。

  这男人……是她高中三年的偶像,高高在上的王子,幻想里千好万好的男神,所以,他一切都该是唯美的,他不该有任何不优雅或世俗的行为。可现在,他却坐在车来车往的马路边,跟她一道窝在逼仄的角落里、坐在窄小的板凳上,呼噜大口吃着一碗四十元的大肠面线,而且已经连吃三碗了……

  一个幻想中应该永远是穿着最时尚的西装款式、喝着最名贵的红酒、吃着顶级的鱼子酱优雅万状的男人,此刻却嗑着一碗又一碗的大肠面线,还吃得非常津津有味的样子。这形象违和得让人不忍卒睹,觉得所有的美梦都碎成了渣……

  她幻想中不食人间烟火的唯美王子,原来其实也就是个路人甲吗?

  “在看什么?”吃完第三碗,抬头向老板叫了第四碗后,侧过脸问着已经看着他的脸发呆很久的赵子昀问。

  “在看幻灭……”她喃喃道。

  “幻灭?”沈维埕语气微扬,抽过一张面纸,缓缓擦着嘴角。

  “啊,不是!我只是想告诉你,刚才经过客运站时,我注意到下一班开去台北的时间是三点半,等我们吃饱走过去,你正好可以赶上。”

  “谢谢你的体贴,可是我并没有打算马上回台北。”

  “你留下来没有意义。”赵子昀很直接地道。“刚才我在医院已经很明白地跟你说了,你明知道我不是你认识的那个……”

  疑迟地抬眼望着正在爸面的老板,将关键词含糊带过,“而且我们分手了,现在只是陌生人,不是吗?”

  “就算你不是我女朋友了,可你还是我的学妹。亲眼见过你两次无预期的昏倒,我没有办法毫无负担地回台北去。无论如何,我总得看你好好的才能放心。”

  只要沈维埕愿意,他就能轻易用简单的言语去打动人心;加上一副端正好看的相貌,简直足以秒杀一切企图与他唱反调的反对意见。

  赵子昀一瞬间也是被他的话给感动到的,但也就那么一瞬罢了。决定要走铁石心肠路线的她,断然不许自己有任何软弱。眼前这个男人就算有一副坚实的臂膀,也对她敞开温暖的怀抱,像是可以为她承担起人世间一切的风雨,将她护得完好;可这,却不是她愿意接受的。

  她的未来,没有谁能帮忙分担,她只能自己努力、自己摸索、自己坚强、自己走下去……所以——

  “你对我没有义务。而且,你帮不了我,我也不需要。”

  “我知道你的意思。我只是个普通人,没有任何特殊能力,所以帮不上你。可是,你怎么确定我真的完全帮不上你的忙?”

  “你无法证明你帮得上,不是吗?”

  “至少,我帮你保管了这镯子十年,没把它给丢了,不是吗?”他确实只是普通人,可并不会因此而妄自菲薄。他相信自己总有能做到的事,这不是源于莫名其妙的自我膨胀,而是有所凭恃。

  “对。这一点你确实是帮了我一个大忙,我很谢谢你。”

  “你感谢人的方式就是过河拆桥?”

  “沈学长!”赵子昀不喜欢他带着讽刺的语气。“不管你是不是觉得我在过河拆桥,总之,我希望你能恪守分手情侣该有的分寸。就算你好奇我身上发生的事好了,也要先考虑自己的安全吧?你就不怕被沾惹上了什么不好的事,害得你霉运缠身、诸事不顺吗?正常人遇上这种事,不是应该躲远点吗!”

  沈维埕接过面店老板递过来的面,朝他点点头,并定定看着,直看到那老板讪讪一笑,很有眼色地走到店里面去收拾桌子,不杵在他们面前碍眼,没敢再好奇地旁听情侣吵架了。

  “我不可能不管你。事实上,我已经管了你十年了。”

  “那又不是我,你明知道!”每次只要一想起那个小偷,赵子昀就压不下满心的火气,更痛恨被眼前这个男人视作同一人。

  “我知道不是你。可是你得为我想一下,我暂时做不到真的不管你。你当然可以理直气壮地把我推得远远的,但若要我一下子把你当陌生人看,却也是做不到的。所以,我会留下来几天。”

  “你……你就这么闲吗?!”这个人只是想看热闹吧!赵子昀心中充满了负面的想法,拒绝被打动。

  确实也没有什么好打动她的。沈维埕愈表现得有情义,赵子昀就愈生气!这男人挂念的是与那个小偷十年的情分,所以才会在现在放不下她,那情分不是她的,他担心的人也不是她,搞不好还幻想着那个小偷能回来呢。

  思及此,心中更加意难平,觉得委屈万状。

  这个她曾经崇拜过的白马王子,竟然是她最恨的那个小偷的恋人!

  “我现在确实很闲。可能你不是太清楚,我目前正失业中。”吃了两口面线,沈维埕毫不尴尬地把自己的现况说出来。

  “那你不是更应该回去努力找下一个工作吗?”

  “这不急。”转眼间,沈维埕又吃完一碗面线。终于填饱了肚子,看着她面前还剩三分之一的面道:“快吃吧,你不是也很饿了吗?怎么连一碗都没吃完?”

  “……我不吃了。”肚子当然还是饿着的,却没有胃口了。

  在过去十年里,她的灵魂过得昏昏沉沉浑浑噩噩,失去任何感觉,没有任何需求,就只是漫无止境的空虚感淹没她全部。如今有了实质的身体,有了一切生理需求,会饿会冷会痛,但却不会迫切想要抒解那种种渴望。有时痛着饿着,就给忘了,麻木地放任那些需求叫嚣,并不想要给予满足。

  “那等会看到什么想吃的,就买一些回去吃吧。”沈维埕请老板过来结帐,并不勉强她。

  赵子昀看了他一眼,不太想理会他。

  只要对他冷淡,就能让他早点走吧?

  她不喜欢他的关心,不喜欢他的体贴,不喜欢在看到他时,想着他是那个小偷的男朋友;而因为那个小偷是用着她的身体去与他谈恋爱,所以这具身体里有关于那十年相处的种种记忆……

  那一大片的记忆,却是她死死捣住,不愿开启的。

  那不是属于她的记忆,那是别人的爱情。披着她的皮囊,仗着她的救命之恩,成功获得了这个男人的爱情,并胡作非为地害她扛了一大笔钱债。只要沈维埕一出现,看到他,就会引发她对那个人的无尽怒火,无法平静下来。

  所以,她打定主意,无论如何,一定要找出一个方法,让沈维埕永远离开她,再也不要出现了。

  “走吧。”沈维埕结完帐,注意了下左右来车。这间面店开在菜市场入口,旁边就是大马路,若是一个不慎,很容易出意外,于是扶着她一只手,将她护在内侧,就要带她穿越到另一头的人行道。

  这时,一辆闪闪发亮的宾士车突然停在他们身前,不客气地挡住了他们的去路,并“叭叭”按了两记喇叭,像在打招呼。

  沈维埕将赵子昀拉后退一些,护在身后,静静地看着驾驶座的车窗慢慢降了下来。

  宾士车里露出一张英俊的脸,而且还满溢着一股高高在上的菁英味。

  “好久不见。”得体的微笑,优雅的姿态,彬彬有礼的气质,无不昭示着高位者会有的气势,就算再怎么客气有礼,都带着股纡尊降贵的味道。

  “好久不见,高元。”沈维埕静了三秒,才微笑回礼,并说出他的名字。

  他该感谢沈维埕没有彻底忘了他叫什么名字吗?高元心中暗自对沈维埕那静默的三秒泛起了不爽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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