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一旁观战的阿黛眼见一名劫匪直冲自己而来,不但脸上未有惊惧之色,清冷沉静的美眸反倒露出几丝怜悯,好似在说……
傻瓜,你怎么就挑上我呢?
果不其然,那劫匪尚未靠近她三尺之内,一道凌厉的破空声便急射而来,凶猛的劲力打在背心,震得那劫匪胸口一闷,喉头一甜,当场哇的一声喷出一口血后,便倒在地上昏了过去,再也起不来。
眼见如此情景,劫匪老大更是大骇,而司徒云岚却是冲着他露出一抹如沐春风般的笑容,随即就见他移动的身形更加鬼魅难辨,似在这人身后出现,又宛如在那人面前现身,然后眨眼间,那帮劫匪全倒了个精光,仅剩下那带头老大满脸惊疑的站着。
「你……你别过来……」握着大刀的手不受控制的抖着,劫匪老大惊惧的连退了好几步,哪还有方才的凶恶相。
司徒云岚微笑不语,不疾不徐的朝他跨出一步。
「铿啷」一声,劫匪老大吓得握不住刀子,惨叫一声,掉头就想逃。
然而司徒云岚却仿佛早料到其行动,足下一把不知是哪名倒霉的劫匪掉落的大刀就这么一挑、一射,在劫匪老大还来不及转身逃离,凌厉的刀光便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急射而去,角度微妙的「恰巧」划过劫匪老大的胯下。
「哇——」
惊天地、泣鬼神,天地仿佛要与之同悲的凄厉惨叫自劫匪老大口中响起,难以形容的疼痛与往后可能成为「废人」的冲击让他不由得眼前一黑,顿时厥了过去。
这就昏了?想当年他初出江湖时,遇上的第一个劫匪可是打了一炷香才拿下,没想到眼前这个连挺个半炷香都不行,恁是没用!
司徒云岚摇头感叹,为现今劫匪的素质「每况愈下」而唏嘘不已。
眼看一帮劫匪皆已被解决,阿黛这才缓步来到他身边,沉静的眼眸中有丝旁人难以察觉的笑意。「公子打石子的功夫越来越好了。」
呵……每回只要有人企图挟持她来威胁公子,公子的石子便会紧随而来,让那以为柿子可挑软的吃的人率先躺下,是以她虽然没有武艺防身,但面对袭击时却从来未曾害怕,甚至有时还挺同情那些「错估形势」的倒霉鬼的。
难得被向来面无表情的自家侍婢称赞,司徒云岚不禁有些得意,但随即瞧见了什么般,他蓦地懊恼的轻啧了一声。
亏他先前还特别小心防范着,没想到还是被溅上了。
阿黛顺着他视线低头瞧去,就见雪白的衣衫上突兀的出现一点腥红,当下嘴角微微一抽,什么也没多说,面无表情的自随身行李中翻出另一件白衫送上,好似这样的事早已经历过无数次。
「好阿黛!」司徒云岚高兴的赞了一声,接过衣服后便往某树后换衣去了。
不久,那件被溅了一小点血迹的白衣自树后被抛了出来,同时传来某人令人发指的奢侈浪费声——「脏了,丢了吧!」
没有应声,阿黛只是默默的捡起那该「丢了」的白衫,动作迅速的将之塞回随身行李中,心中只想着希望那一点血迹不要太「顽固」,否则衣服上又要多一朵祥云绣花图了。
唉……不是她爱阳奉阴违,而是公子身上穿戴着皆是上好的衣料,每件都得花很多银两裁制,可若依他那只要衣服沾上一点血迹便要丢弃的习惯,依他们时不时就会陷入身无分文的窘境,恐怕要不了多久,公子就会没衣服穿了。
是以,只要面临此种情况,她往往会偷偷将衣服藏起,背着公子将衣服洗干净,若是不幸洗不掉,她便会在污渍的地方以同色丝线绣上一朵朵的祥云藉以掩盖再拿给公子穿,好在公子也从没质疑过他的衣服为何总会莫名其妙又多了几朵祥云。
久而久之,公子衣衫上的祥云越积越多,多到后来成了特色,甚至因此被江湖人士封称为「祥云公子」。
若让人知晓「祥云公子」这样的雅号,背后事实竟是如此的令人无语,大概会吐血吧!
只是她「勤俭持家」也不容易啊!
想到这里,时常为「身外之物」烦恼的阿黛悲凉的默默叹了一口气,看了一眼倒地一片的劫匪们,她马上又振起精神,动作很是熟练的开始一一搜刮劫匪们身上的钱财,直到来到劫匪老大的身前,看着胯下处蔓延开来的血迹……
公子是很记仇的,尤其是对那些胆敢污辱她的人。
悄悄勾起了嘴角,她毫不客气的开始打劫劫匪老大……
「趁危劫财是不道德的!」蓦地,一道带笑的悠哉嗓音扬起,司徒云岚不知何时已换好衣服来到她身后。
闻言,阿黛也不心虚,只是淡定的回了五个字。「杏奶小金猪……」
像是被打中了死穴般,司徒云岚轻咳一声,默默扭头望天,仿佛天边有无穷美景值得欣赏,至于近在眼前的事嘛……嗯,有发生什么事吗?他全都没瞧见啊没瞧见!
于是阿黛继续进行「不道德」之事,从劫匪老大身上搜出几张银票和二十来两的现银,算了算银票上的数目,竟然有四百两之多,登时不禁感叹干劫匪这行的利润之丰。
也许,等哪天又穷得响叮当时,她该怂恿公子偶尔干一票?
「公子,我们走吧!」拍了拍充实满盈的荷包,很是满意此回的收获。
将放在远方天际的视线收了回来,司徒云岚难掩振奋,第一句话便是——「吃杏奶小金猪去!」
面无表情的看着不远处那满地的鸡骨头,阿黛很想问……
公子,你不是才吃完一只鸡吗?到底你都吃到哪里去了?
第2章(1)
黑云翻墨未遮山,白雨跳珠乱入船,卷地风来忽吹散,望湖楼下水如天。
杭州城,西湖畔,人来人往的热闹大街旁,望湖楼二楼靠窗雅座上,某对主仆一脸惬意的欣赏着骤雨过后的西湖美景。
品尝看思思念念的「杏奶小金猪」,暇饮着美酒佳酿,往窗外望去,入目净是绝妙的湖光山色,司徒云岚觉得人生再美妙不过了。
对座,阿黛喝着香气恰人的碧螺春,慢慢吃着桌上的几碟瓜果蜜饯,脸上波澜不兴,可心中却感动得泪流满面。
拜那帮劫匪的「贡献」,她和公子在流浪荒野多日后,如今终于有一顿好吃、好喝,今晚还能入住客栈有得好睡了。
就在主仆俩心思各异的同时感叹之际,大街上忽地传来一阵喧闹声,引得两人同时好奇的转头往窗外下方看去,就见一名唇红齿白、星目剑眉的十五、六岁少年正和一名满脸横肉的地痞流氓对峙着——「你撞倒了老婆婆的摊子就该赔钱……」
「赔钱?臭小子,你想死是吧?不想被老子揍就快滚。」
「你撞了人,弄翻了老婆婆的菜摊,还敢这么嚣张?」
「老子就嚣张,你又能怎样?」
听着楼下街上不断飘来的吵吵嚷嚷声,某对主仆默契十足的同托着下巴,饶有兴味的观赏着,果然不一会儿,那地痞流氓与仗义少年终于放弃「口舌之争」,抡起拳头动起手来了。
只见那地痞流氓虽然高大粗勇,占尽身形之优势,但那少年却也不是好吃的软柿子,虽然连第三流的江湖人也比不上,但出手却也进退有据,自有一套拳路,加上拥有与清瘦身板一点也不符的天生神力,每个拳头打出皆虎虎生风,半盏茶的时间下来,竟也把那地痞流氓给打得抱头氧窜,丢下赔偿的钱袋后,便灰溜溜的逃了。
臂赏至此,某对主仆对楼下少年如何傻笑的接受老婆婆的感激没了兴趣,当下不约而同双双收回目光,各自吃杏奶小金猪的吃杏奶小金猪、啃瓜果的啃瓜果。
好一阵子后,他们感觉陆陆续续又有人上楼来,却也懒得去多加注意,直到一道自以为隐约,实际却火热至极的视线不断挑战着某公子的神经……
「阿黛,我认识那位小兄弟吗?」隐忍了老半天,司徒云岚最终宣告失败的叹了一口气,很是无奈的问看自家侍婢。
唉……那种火辣辣的眼光,对任何一个感觉、反射神经都非常人的江湖高手而言,简直就是如芒在背,想当作不知道都没办法,若忍耐力稍差一点的,早就一飞筷射过去了。
喝下口中的碧螺春,阿黛抿了抿唇,面无表情的答道:「不认识。」
哎呀!原来真的不认识,本来还以为是以前与人家有过一面之缘却忘了,正想看要不要愧疚一下以自省,不过既然聪明伶俐、记忆力过人的阿黛都说不认识,那就真的不认识了,还好没有白白浪费自己的情感,不过再继续被这么热辣的盯下去的话,连「杏奶小金猪」都要变昧了。
为了不破坏自己品尝美食的胃口,司徒云岚决定主动出击,猛地一扭头就朝火热视线方向扫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