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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可是她一点都高兴不起来。

  穿着赫泉拿来的对襟短衫,色泽很朴素,看在衣服干净的份上,她也就将就着换上了,系上宽腰带,身材总算有了那么点曲线,拿下了金翠花钿后,少了固定饰品的长发披散一肩,三千青丝如瀑泻下。

  这么长的头发,摸起来还满柔顺的,美虽美矣,但洗个头要花多少时间啊?

  她随便拢了拢,编成一条粗大的长辫,找不到什么绳子之类的东西可以固定发束,一眼看见摊在床上那件苏绣鲛绡,根据小时候曾经见证过赫府极盛时代的赫泉说了,这件袍子价值连城,号称十两金不换,因为选的茧不同,缫丝不同,织法不同,一年里,十个绣娘赶工才能织得一匹,就连王公贵族也穿不起这么好的料子。

  因为它的贵重,金银珠宝赫泉全拿走了,宫装却留了下来。

  宫装、宫装,是哪里不对呢?

  宫……也就那瞬间的电光石火,虽然慢了半拍,但她总算想起来哪里不对劲了,她这身体的主人可见是大有来头,因为这宫装可不是阿猫阿狗都能穿的,除了朝廷诰命贵妇之外,就只有天子家的女人们可以穿得上身,难怪赫泉不敢拿。

  这袍子要是流落到市集,无论拿到当铺还是二手估衣铺,不用什么行家鉴定,门外汉都看得出来它价值不菲,要是追查起来,是会遭罪的。

  看起来赫泉不是没有眼色的人。

  而她这身体的原主人……她并不想搅进什么复杂的烂泥巴里,既然这衣服不能换钱,当抹布也不知道吸不吸水,且也太暴殄天物了,在还没想到办法要把它往哪里藏才能万无一失的当下,她动手撕了那美丽袍子前裾的两条丝带一粉一青,充当发带用了。

  她最后把袍子塞进枕头里,确定一片衣角都没露出来后,这才第一次踏出房间。

  她得去找赫泉说说,那些贵重的饰品最好拆开来典当,即使这样价钱会折了好几折,小心为上绝对是万策。

  她净顾着想事情,没注意到高高的门坎,脚没跨过去,过长的裙子边被脚底的绣鞋绊了下,人失去平衡的摔了个五体投地。

  她应该庆幸这身体的主人胸部发育还不太完全,以致摔起来没那么痛吗?她的牙没摔掉吧?在这种落后的时代可不会有牙医的。

  想到自己的蠢样,她忍不住诅咒出声。

  她香宓样样出色,唯一、仅有的缺陷就是运动白痴,当年学校跑八百公尺,在她毕业许多年后仍是那间贵族学校最长秒数的保持人。

  恨呐,什么不好保持,这种纪录就免了!

  想起从前,让她不只想剪头发,连剪短裙摆的心都有了。

  她吃力的攀住门坎,想赶快起来,哪知道抬起的水眸就这样对上了一双仆役穿的黑色小布履。

  第2章(1)

  可惜了这偌大的大宅门。

  廊庭九转,花廊水榭,高檐阔宅,梅花浮雕品种万千,三个大院,八个小院,三个大院经由花园、小湖相隔,格局上互通,却又相对独立,可惜全都荒废了。

  这等凄凉悲哀的光景,让人看了忍不住心酸。

  香宓这一路走来,没碰见任何家丁奴仆还是女婢,鼠蛇虫蚁倒是出没频繁,也不怕人,摇头摆尾的钻进草丛,她再走下去也没意思,转头去看她走到哪就跟到哪,摆明了对她并不信任的小赫。

  她可没忘,刚刚她跌了个狗吃屎后,他的大眼睛里说的好像她是个笨蛋似的,一副想笑又要憋住的表情。

  “想笑就笑吧,就算笑出声音,我也不会说什么的。”也不知道来搭个手,她忍不住在心里头嘀咕了下。

  穿厚长的裙子真不方便,她想念她的牛仔裤。

  被她这么一说,小赫反而垂下头,不出声了。

  反正这也没什么好丢人的,她没事人样的到处闲晃,终于腿酸了。

  找了块比较平整的大石头,她坐下来歇腿,差那么一点点就随手把裙摆撩起来卷到大腿上面,幸好意识到小赫逐渐瞪大的眼睛,她才很不情愿的又将裙摆盖好。

  “你一点都不像别人家的千金小姐。”小跟班终于肯说话了。

  “哦。”她本来就不是。

  “你看到蛇虫也不会尖叫。”他印象中的姑娘家都是那个德行,一只蚯蚓就能吓得她们眼泪鼻涕一起流出来,丑死了。

  “我天生胆子大。”小虫子有什么好怕的,赶跑不就得了,真要说,人心绝对比小爬虫类要可怕几千万倍,只是这孩子还小,她就别拿这些邪魔歪道的思想荼毒他了,等他以后长大了,自然就会懂。

  “而且她们就算要歇腿也不会坐在这么脏的石块上。”

  还真是观察入微啊,这孩子,以后肯定大有可为!

  “咳,我说,怎么你们府里头没什么人呢?”她明知故问,故意转移话题,不想话题再绕着她身上转。

  小赫本来逐渐开朗的清秀脸蛋又黯淡了。

  慢慢的,香宓也归纳出几点来—

  赫府上上下下、左左右右一共就只有五个人。

  五个人里已经包括了两个主子。

  据说,赫府原来家大业大,是凤京的望族,三代以上,生意也做得颇大,堪称北方士族的翘楚,事情坏就坏在这一代当家做主的仗着几代累积下来的财富不屑经营,自然挑不起这样枝叶茂盛的一大家子。

  一个家族要往上爬可能要累积数代的努力才能得到荣耀财富,要败坏却很容易,当家主子英年早逝后,赫府从京城第一大家族的地位逐渐没落,亲戚们的嘴脸一年比一年傲慢,祖先辈的高第光荣逐渐暗淡,宅子里的人大多辞了去,曾经宅第连云,上上下下几百口人,最后竟然只剩下三个死忠的长工,靠典当度日,硬撑着这个宅子。

  一个奴才,一个老妈子,一个小厮,奴才赫泉负责看门、采买、管家,甚至去外面打零工赚钱回来养家;老妈子晚冬操持家务、洒扫、洗衣做饭,编点竹篮什么的贴补家用,至于身为小厮的小赫,要干的活也不少,厨房里帮着,屋前屋后修理篱笆,后院还有成堆的柴等着他,做足了一个头家该做的事。

  每个人都有做不完的事。

  府里的经济和人口状况她并不太有兴趣知道,毕竟她只是暂住的客人,别人家的家务事就算知道了又能怎样?只不过听着听着,她发现不论怎么看,她的处境都很艰难。

  这个家有那么多张要吃饭的嘴,却没有半个能理家、养家活口的人。

  人走茶凉,树倒猴狲散,自己不争气哪能全怪世态炎凉、人心冷漠呢。

  此处没办法久留啊。

  她心忖,要不先走一步算一步,过个两天,等摸清楚外头的状况后,再来找机会落跑。

  天色尚未黑透,她吃到了穿越过来后的第一餐饭,也见到了晚冬。

  说她是老妈子简直侮辱人,不过在这旧时代,女子不只婚结得早,生儿育女也早,一旦年过三十,就是老人了。

  依她看,晚冬大概三十左右,这要是在二十一世纪,绝对是风华正茂的年纪,她一身荆钗布裙,却不掩其秀丽中存着的精干,虽然在厨房里忙了半天,身上却没多少油烟味。

  谈不上细致的一双手正忙着把饭菜端上桌,态度不卑不亢。

  竹篮里的饭菜全拿出来了,饭有豆子和小米,菜是炖得烂烂的萝卜。

  “小姑娘请慢用,我还得给老太爷还有小主子送饭去,要是还有什么需要,可以吩咐小赫。”

  “你们家都这么早吃饭?”

  “蜡烛珍贵,油灯有烟气会熏眼,趁天色还没黑把家务都做了,可以早点休息。”

  是可以省一点油灯钱吧。

  “你忙你的,以后不用专程给我送饭,你们在哪用膳,我过去就好。”

  她的平易近人显然有点出乎晚冬意料之外,她点了头后又摇头,“怎么说姑娘都是赫府的客人,不能怠慢。”

  香宓也不跟她争了,只让她赶紧去送饭。

  她实在也饿了,将简单的饭菜吃得精光。

  现代时空的她是个科学家,每天耗在研究室里虽然累,但是得到的报酬足够补偿那份辛苦,她在市区有一间豪华公寓在出租,自己则是住在距离实验大楼比较近的郊区透天厝里,一辆鲜红色宝马是她的代步工具。

  只是研究一忙起来,三明治、饼干果腹是常有的事,能有一顿热食吃,还是人家煮好端到面前来,那是回老太爷家才有的待遇。

  老太爷是宠她的,宠得她能释怀也是科学家的父母经常不在身边的寂寞。

  她从来不觉得这样的生活有何不妥,她的父母有自己的生活,她也有她的生活,不互相打扰,偶尔相约出来吃顿烛光晚餐、偶尔有交集,是很好的相处方式。

  欸,可是现在来到这样一个陌生的地方,屋子外面的灯笼纸旧了,又因吃饱饭没有任何娱乐可以打发时间,便开始想念自己的亲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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