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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静待一旁的吴奇茫然摇头,连他也不知总经理有邀请朱莉蔻小姐来。女人的事,他向来不擅长处理,总经理怎还不来?

  “朱莉蔻?”朵蔷薇一脸疑问,面向现场最震惊的人。

  “朱、朱莉蔻……”

  “朱莉蔻,你怎么了?”Scarlett锐眼盯着像是受到极大惊吓,身子不停发抖的“朱莉蔻”。

  “我突然觉得人不舒服……对不起,我、我要先走了……”

  她转身欲走,夏淮瑾人刚好来到,高大的身子挡住她的去路,“朱莉蔻,不,翁丽萍小姐,对不起,是不是因为我来晚了,你等得不耐烦,想先走了?”他两手环胸,斜睨着害怕发抖的人。

  “我……”

  “别怕,这里都是熟人不是吗?”他扳过她的身子,让她再次面对该面对的人和事。“我妈Scarlett,你的嘉丽阿姨,还有这位,我想你应该也不陌生,朵蔷薇,我的妻子,不,叫她朱莉蔻,也许你比较习惯。”

  “朱莉蔻?”Scarlett错愕的看着朵蔷薇。“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

  “丽阿姨!”脑里闪过一记光,朵蔷薇终于想起来自己在哪里见过Scarlett了--就在妈咪私藏的相本中,里头有好多张嘉丽阿姨抱着还在襁褓中的她的合影。

  这么说,他们要找的朱莉蔻是她,而她才是瑾真正的未婚妻?

  爱的小窝里的欧式厨房,今晚飘的是有妈妈味道的香菇芋头排骨粥。

  “哇,我大概有二十年没闻过这个味道了,Scarlett,你真偏心,只爱媳妇,不爱儿子。”嗅到熟悉的香味,才进门的夏淮瑾大步走向厨房,扬声抗议。

  “又不是没准备你的份。”Scarlett笑睐儿子一眼,把盛好的粥推到他面前。

  “你明明就是特地为蔷薇煮的,我只是顺便。”佯装吃味,见蔷薇早已开动,他凑过去低声问:“能吃吧?我妈大概有二十年没进厨房了,我真怀疑她是否还记得怎么煮粥?”

  “怕的话就别吃!”Scarlett作势要抢走他的那一碗。

  夏淮瑾马上把姿态放软,头一低,撒娇的在母亲手臂上蹭了两下,“喵喵。”

  Scarlett又好气又好笑,“没一个正经样!”昨天她已经到草日村见过“亲家母”,大抵知道何家之前发生的事,连小可的事也一清二楚。

  他回以微笑,接着舀了一口送进嘴里,夸张地叫道:“哇,好、好吃,今天我一定要吃十碗。”大口吃着粥,没几下工夫,一碗粥就见底了。

  “干么吃那么多!”Scarlett斜瞪着儿子。

  “今天不吃,就算再等个二十年,也不一定等得到……”他一脸正色,“除非你还有帮我物色另一个“抓周妻”。”

  抓周抓到一个美艳妻,这等人生美事,除了他夏淮瑾,还有哪个天才能与之匹敌?

  “找死啊你!”

  Scarlett一吼,婆媳两人很有默契地一人捶他一只手臂。

  “哇哇哇,现在是婆媳同心就对了!”夏淮瑾佯装痛,猛搓手臂,仰天大喊,“爹地,爹地你快来救我!”

  “你爹地现在忙得很,他在美国已经开始在筹备你们的婚礼……”说到这,Scarlett高兴之余,心头仍是倍感亏欠,手越过桌面,握住坐在对面蔷薇的手,“蔷薇,是嘉丽阿姨,不,是妈太胡涂了,心急找你,才会……”

  “才会看到黑影就开枪。”吃着粥的夏淮瑾,凉凉的替她把话说完。

  “我怎么会知道那个翁富业会用这么卑鄙的招数,我可是好不容易才套到当年你爸托他带你回台湾,加上他的女儿和你年纪相仿,他宣称担心债主找上门,才会收养你,帮你改名换姓,我也觉得这样合理,才会误认他的女儿就是你……”

  “聪明一世,胡涂一时。”夏淮瑾啃着排骨肉的同时,不忘补上一句,以示自己存在。“老先生不趁这时揩油,更待何时?”

  “吃你的粥!”Scarlett斜瞪把排骨啃得干干净净的儿子一眼。她是真的很久没煮粥了,但也没必要这么捧场吧,啃得连骨头都要吞下去似的。

  “妈,那些事我们别再提了……”朵蔷薇垂眸,勾起笑容,对翁丽萍假冒她,想以婚嫁换取夏家资助一事,她不想追究,同样的情形,四年前她家也曾遭遇,她体验过那种走投无路,成日提心吊胆,即使白天还得找暗处躲债主的窘况,所以她能体谅翁家是逼不得已才这么做的。

  她没提翁伯伯把她带回台湾后,因为害怕被连累,她在他家住了半个月,他就给了她一小笔钱赶她走。

  她跟夏淮瑾和Scarlett的说法是,她想自力更生,不想拖累翁家,才会主动离开,看到餐厅应征驻唱歌手,她一试之下,虽幸运获得工作机会,但因为她只会唱英文歌,餐厅为她安排的驻唱时间不多,赚的钱不够付房租,常常被房东赶出来。

  有一回她唱晚场结束后,一位自称是高级酒店的经理递了张名片给她,希望她能到他们店里驻唱,那时她还颇犹豫,可是当晚回到住处后,见自己的行李被丢在门外,门已换新锁,她就知道自己别无选择。

  酒店经理很照顾她,不但提供精致套房让她住,见她对身份一事支吾其词,主动找了位熟识的单身老伯伯,让她成为他的养女,从那时起,她彻底换了新身份,成了朵蔷薇。

  经理看准她会成为酒店的驻唱红牌,他也不讳言,除非她嫁人,否则她得一直在酒店驻唱,直到酒店不要她为止。

  酒店的经理大概很有把握歌手通常迷恋舞台掌声,加上每个月赚进大把钞票,除非等到人老珠黄,才会兴起想嫁人的念头,正当红的歌手,鲜少会急流涌退,尤其她正值貌美青春之际,但他看得到她的外表,却看不到她的内心,她非常渴望有个家,她极需一个幸福的家填补空虚的心。

  “好好好,都别再提了,我们一家人终于团圆了,一定是你父母在天之灵保佑着你。”Scarlett感叹道:“杏花就是太温柔太顺从民雄,要是她打通电话来,说什么我们都会帮忙的……”

  “妈咪……”怕提往事会令蔷薇伤心,夏淮瑾对母亲露出恳求眼神。

  “好好好,伤心事别再提,不过这个我一定要提。”Scarlett指着排骨粥,双眼发亮,“当初杏花把你从台湾带回美国时,你还好小好小,我们两个一起轮流抱你,拉拔你长大,等你开始会吃粥时,我可是每天都亲自熬排骨粥,一小口一小口的喂你……”

  “从昨晚到现在,这件事你已经提过一千八百遍了……”一早还拉着他的爱妻去逛生鲜市场,买煮排骨粥的材料,Scarlett就是唯恐他们不知她有多疼朱莉蔻。

  “我恨不得真的有说那么多遍!”Scarlett瞪了儿子一眼,但当她把视线移往蔷薇身上时,立即变得温柔无比。

  Scarlett又眼散发出的母爱光芒,朵蔷薇真的能感受到,她还记得在妈咪的私藏相本中,看过Scarlett喂她吃粥的照片,妈咪似乎很怀念和姐妹淘相处的那段时日,但碍于爹地的刚烈性子,她连和Scarlett通电话都不敢。

  “原来蔷薇后来变成三岁小胖妹,就是你帮她打下的根基。”

  此话一出,引起婆媳两人的四道狠瞪,始作俑者识相的端着粥,窝到角落去吃。

  “妈,你再多说一些以前的事好吗?”朵蔷薇兴致勃勃,那段养母最怀念的时光,因为她还小,什么都不记得,现在能从婆婆口中听到,回忆婴儿时期的幸福,她当然想要多知道一点。

  “当然好。”Scarlett正感叹好友不在,没人陪她回忆美好往事。“对了,你记得你有一个好小好小的玉手镯吗?”

  朵蔷薇猛点头,“我有带来台湾,妈咪说那是你送我的。”好几次她都想把那只迷你玉手镯拿去典当,但想想,手镯太小当不了多少钱,妈咪虽没明说手镯的意义,却要她好好保管,她想,那只手镯一定很珍贵。

  “当然是我送的,那可是我送给未来媳妇的,为了那个小小的玉手镯,我可是费了好大一番工夫才订到。”感叹的道:“你妈咪一定是以为两家联姻无望,才一直没和你提。”

  朵蔷薇点点头,她猜也是如此。

  “手镯在哪儿?我好想再看看那只小手镯,它好可爱。”Scarlett一脸迫不及待。

  “在房间,我去拿。”

  “我跟你去,等会我们再来吃。”

  “嗯。”朵蔷薇挽着Scarlett的手,两人亲密得活像是母女似的,“妈咪,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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