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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肯定不是我。」严九歌挑眉,她的一席话让他当场判她出局。这女人,行前功课未做足,不过,演技倒挺不错的,他居然差点被她骗了,还误以为她有双清澈真诚的眼。

  从得知他失忆至今,霍天香头一回感到万分气馁,无法证明自己的身分不打紧,令她不明所以的是,为什么她所认识的严九歌和眼前这个人平日的习性,彷佛天差地别,她说的明明都是实话,可却没一项是对的……

  到底,是哪个地方出差错了?

  难不成她半年前认识他的时候,才是他真正的「失忆期」,而现在,他只是恢复正常?要不,就是她也失忆了

  结论是,她痛恨失忆这件事,失忆真是令人苦恼,心爱的人明明就在她眼前,但他却当她是冒牌女友,两个人在一夕间成了最熟悉的陌生人。

  坐在餐桌前,两手托腮的霍天香对着桌上的粥发呆。

  接连三天,她依旧早起煮稀饭,忘了原本共餐之人现在处于失忆状态,暂时不会出现,但她还是改不了这个习惯,反正她也要吃,但等真的煮好一锅粥,她却忍不住望粥兴叹。

  三天前,她到医院和他谈一谈,那一幕,让她有种去面试的感觉,虽然他没说「请你先回去等通知」,但这几天,她宛如等候录取通知的面试者,心情满是期待、焦虑,又有一丝希望落空的心理准备。

  那天,他们其实可以谈更多的,她想告诉他第一次见面的情景,希望能藉此唤醒他的记忆,可惜,严九茵出现终结了他们的谈话,还把她列为「拒绝往来户」。

  她想,只要她再出现,可能会惨遭格杀的命运。

  揽镜一照,她哪一点看起来像拜金女了,那个严九茵为什么非得把她想成想挖空他家金矿的蚕食女

  瞄一眼自己朴素的穿着,她想,严九茵大概认定她这个「穷酸女」想摆脱贫穷,才会黏上她哥,肖想飞上枝头当凤凰吧。

  虽说防人之心不可无,但严九茵也防得太超过了,她现在想接近严九歌,说不定还要躲过一万条红外线咧!

  下意识看着腕表,七点半,他没来,她该准备出门去上课……这是她以往的生活模式,早上七点半是约会时间的分水岭,他在这之前出现,就表示她会有一场美好的早餐约会,但如果他没来,她就只好怀抱着期待,等待隔天的早晨。

  不过现在,她不用去学校,也没有美好的早餐约会,期待之心仍有,只不过不是期待隔天的早晨,而是期待「奇蹟」出现的那一天。

  她不知他什么时候能恢复记忆,只能将自己的情感寄托在奇蹟上,「奇蹟」充满着期望、希望和降临时的喜悦,她喜欢奇蹟,并且希冀它早日来临。

  这一桌早餐,今天仍是她独享,可以一个人尽情享用丰富的餐点也不错,她这么安慰着自己。

  举箸的同时,门铃声乍响,她猜,极可能是和她并列第一批裁员名单的同事,因为没了工作,生活失去重心,所以来找同病相怜的她诉苦。

  犹豫了两秒,她才起身去开门,独吃粥不如众吃粥,一起吃早餐、一起抱怨,之后再一起去找工作,有个伴才不会太孤单。

  门一打开,误以为的旧同事没出现,来人却令她感到十分意外,她原本毫无生气的目光渐渐增添光彩,双唇从惊讶的微张,缓缓弯成一道美丽的弧线——

  「九歌?」

  奇蹟,这么快就降临了?!

  第2章(1)

  坐在豪华房车的副驾驶座,虽然身边的驾驶尚处于失忆状态,可霍天香却觉得这未尝不是另一种「奇蹟」。

  一早,严九歌突然去她家,和她一起吃早餐,之后,提议要她陪他一同南下。

  一个把她忘得一乾二净的男人,却做出和平常一样的行为,这如果称不上是「奇蹟」,那什么才是呢

  霍天香偏头看他,开心的嘴角高高扬起。

  「以前我开过这辆车载你出游吗?」眉心微蹙、专注开车的严九歌,冷不防冒出这个问题。

  「没有。」霍天香很自然的回答。「我没看过这辆车,是新买的吧?」这辆车有一股新车的塑钢味,触目所及全都散发着新车闪亮亮的光芒。

  他点头。「没错,是新买的。」

  既然是新买的,干么还要问?霍天香眼一眯,懂了,他是故意出考题试探她,若她回答「是啊,你以前常开这辆车载我出游」,说不定下一秒她就被踹出车外了。

  她知道他尚未完全相信她的话,可她真的是他女友,真金不怕火炼,要问什么尽管问,她没在怕的。

  「我只看过你出车祸时开的那辆车,没看过其他的。」

  虽然上一回「吃粥」事件被打枪,但事实就是事实,她真的只看过他开那辆车,若他家还有其他台车,那她也没办法。

  说到吃粥,前几天信誓旦旦说不爱吃粥的严某人,今天还不是突然跑到她家吃粥,和三天前她说的一样,狂吃三碗粥外加两根油条,还把一整桌的配菜全扫光,让她怀疑他是不是被严九茵虐待,饿了好几顿没吃,一度考虑要打113报案。

  严九歌看了她一眼,不置可否,眼神专注的盯着前方,心绪却非常混乱……

  她说的没错,他只有一辆车,车祸后旧车损伤太严重,评估了下,决定换辆新车,但即使如此,这也不能代表她是他女友,明眼人一看也知这是一辆新车,他只是随口问问,看她会不会因此露出马脚,不过马脚没有,倒是有一双纤细美腿——

  不经意瞥向她的美腿,他脑里突然闪过一个画面,某个人的大腿上有颗瑰红的痣,小小的红点,烙在雪白大腿上……

  「你怎么了,头痛吗?」她注意到他眉心突然紧蹙,担心的问。

  甩头,把令他头痛的画面甩出脑外,若无其事的说:「没,我只是不确定是不是该走这条路。」

  「当然是这条……」定睛细看,前方的路和回乡的路不太一样,「过头了啦,后面红绿灯那里要左转。」顾着和他说话,她两眼胶着在他俊颜上,连走错路了都浑然不知。

  严九歌听闻,往前开到路口回转。他记得要去「稻禾村」的路,半年多前他去过几次,不可能不记得,都是突然想起雪白大腿上的瑰红印记……下意识地看向她的腿,难道那个人……会是她?

  可能性不大,妹妹说的对,他交过的女友,腿长都超过一百公分,身高都在一百七以上,看看她,虽有一双美腿,但身形过于娇小,向来注重「匹配度」的他,怎会和她交往呢?

  可就拿吃粥这件事来说,他以为自己不爱吃粥的,看到她家餐桌上摆了一锅粥,在她盛情邀请下,他勉强端碗举箸,没想到却连吃了三碗,就连盘中的两根油条,也泡在粥里顺势下肚……

  后来他才想起,不是他不爱吃粥,是九茵不爱,所以他家餐桌上从未出现过。

  从小,他和九茵相依为命,他是九茵的依靠,大她三岁的他是哥哥也是父亲,他极尽所能的呵护唯一的妹妹,她不爱的,他都依她,九茵不喜欢的人事物,全都被他摒除在兄妹俩的生活之外——

  九茵不爱的……

  眉心再度纠结,陡地用力踩住煞车,见霍天香身子前后用力晃了下,他本能的伸手护住她。「你没事吧?」他一脸歉意。

  方才那一刻,他似乎想起有一项是九茵不爱,但对他非常重要的事,可灵感一瞬间就没了,他连尾巴都没抓住。

  「没事,只不过吓到心跳破百。」按着胸口,她自我解嘲的笑了笑,「你还好吧?要不要停到路边休息一下?」还好后面没有车,要不然她可能不只心跳破百而已。

  严九歌点头,顺从她的提议,将车暂停到路边,他真的需要休息一下,今天的他太过分心,他从未如此,本以为失忆半年对他没什么影响,但脑里空白的记忆没填回,他的脑袋就会不时自动搜寻,像电脑扫毒软体一样无预警的开启,扰得他无法专心开车。

  「九歌,如果你很累,我们改天再去。」她想,他一定是甫出院不久,身体还未完全康复,加上失忆,难免会有点恍神。

  「不,今天去,再让我休息一下,我保证我会专心开车。」

  他坚持,因为他要去稻禾村巡视契作稻田,但至于会带她同行,他不知该说是意外,还是潜意识想这么做——

  今天一早他出门准备去公司时,握方向盘的手彷佛有自己的意识般,一个大转弯后,他竟开向车祸地点,他原以为他可能下意识想回忆一下当时的情况,可当他停好车后,他完全没有察看车祸路口的车流状况,两条腿反而像装了GPS,一路往前走,左转右弯全由双腿决定,大脑一片空白,直到按了她家的门铃、看到她,他才惊讶自己怎么会走到她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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