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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说是气,连个屁也没剩了好吗?

  要不是看见秦关房里的烛火已熄,她真的会半夜三更拉他起床吃宵夜。

  即使肚子很撑,装满了饭馆的美食没消化,她仍是一口一口吃光饭菜,凉掉的酥炸鸡腿啃得干干净净,她才不要浪费好哥儿们的心意,然后再赶着最早的清晨杀上门,拿食物喂饱他。他饿了一整夜,又喝了一杯茶,一定胃痛,这是他的老毛病,她曾在他的信中读过,听说是他父亲刚过世,继母不愿照顾他,放任一个孩子有一顿没一顿,有时整日没东西吃也是常事,他的胃,便是那时给弄坏了。

  「原来如此……」秦关还以为她关心他,才会察觉这件事,是谦哥告诉她的。

  「来。」她催促他吃,秦关默默舀一匙入口,她笑吟吟看着他吃,不停问他好不好吃。

  「妳也吃。」

  「昨夜吃得有点撑。」她拍拍肚,苦笑,她几个时辰里吃下两顿饭,饱到现在。是指公孙谦带她去饭馆大吃大喝一事吧。秦关略带酸意地想。「关哥,我这次待了好久,再不回牧场去,我爹就会把我骂臭了吧。」她最近耳朵都好痒,定是老爹远在山的那一端,照三餐骂她这个贪玩臭女儿。「所以,我差不多也该走了,明天吃完早膳,我就回去了。」

  「嗯。」每年都会面临分离,他不意外,也不觉得有依依难舍的悲苦,她走了,明年仍是会来,她走了,写满蚯蚓字的书信随后就到。

  「那你……」会送我回去吧?

  回程的路不算短,有人陪,可以东聊西聊,打发马背上枯燥的时间。

  那条路上,只会有她和他,有时骑马骑累,找棵大树坐下来嗑馒头、歇歇凉,若想小憩片刻,背靠着背就能闭目养神,不过大多数时间她不会将时间浪费在这上头,她只要一想到今日一别,还得数过好几百天才能见面,她便舍不得耗费在睡午觉上。

  朱子夜正要多此一问,她很清楚,秦关一定会点头同意。

  「关哥?」春儿轻轻敲门扉,在外试探唤道,打断了朱子夜的提问。秦关搁下匙,起身开门。

  春儿见他早已清醒,便笑言:「小当家请你过去帮她梳头。」

  「好,我待会就去。」达成主子叮嘱的春儿走远了,秦关关上门扉,转身就看见朱子夜瞪着粥碗,粉唇紧抿,方才笑嘻嘻的模样,已不复见,他甚至捕捉到她蹙了蹙眉。他以为她在深思着什么天大难题,才会面容严肃。

  「朱朱,怎么了?」

  她现在不想看见他的脸,所以大眼瞠着,只看粥,其余什么也不看。

  又来了又来了,那股讨人厌的失落和寂寞又侵袭上来了……他等会儿就要去找欢欢,就要为欢欢顺发梳髻,就要拢握她细腻乌亮的长发,

  一丝一丝,一缯一缕,梳着,理着,再仔细将它们盘束在她蚝首上,为她挑钗选步摇,为她勾上耳坠子……

  讨厌!

  讨厌讨厌讨厌!那是一幅深深教她讨厌的景象!

  她抡起小拳,努力不去想它,偏偏它活生生就在脑海里上演,彷佛眼前正有妆台铜镜、有秦关、有严尽欢、有笑、有情意……

  讨厌!讨厌!

  她会变得好寂寞的……

  当他离她越来越远,当他心里填了另一个女孩,他就会很疼很疼那个女孩,他就不会有其它空位来放置她这个哥儿们,然后,她写再多封信,他不看也不回,让她傻傻盼着,又失望着。

  「朱朱?」秦关轻轻摇了她的肩。

  「你吃完粥就去找欢欢吧。」她说这句话时,没有笑容,小嘴甚至略略垂下,麦色肌肤的鹅蛋圆脸绷紧紧,方才的可爱笑颜消失无踪,本该是灿如朝旭的元气,像遇日蒸散的叶上晨珠,不留痕迹。语毕,她就要从窗户再跳出去,秦关唤住她的步伐!

  「等我替小当家梳完髻,我也帮妳。」

  「……再说啦。」她摆摆手,一点都不热络。反正她再怎么梳妆打扮,还不是那副模样,比不上天生丽质的严尽欢,他就把所有心力都放在欢欢身上好了。

  嘿呴一声,她灵巧得像猿猴,攀着窗格,腿儿一蹬,纤腰一挺,人已经溜至屋外,乌黑长辫活泼甩晃,随着裹上狐毛靴的脚尖落地,它仍不听话地左右招摇,它晃过她浑圆饱满的酥胸,教他不由自主受它牵引,将目光落在那儿。

  秦关正值血气方刚,是个二十出头的男人,面对心仪喜爱的女孩,绝对不会不存情欲,她每回獗唇在抱怨老爹追着她打时,他耳里几乎听不进其它,只猜想着她淡淡粉粉的唇,犹若初春绽放的樱,尝起来会有多软多甜。

  她随着年岁增长,越是占去他所有目光,他亲眼见证她成长,等待她识情懂爱,偶尔,他会为自己益发萌生的欲望感到羞耻,为自己想拥抱她、亲吻她感到亵渎,却更抑制不住它们的泛滥侵袭,这种时候,他便会逃开与她互视的目光,深怕被她察觉他的情欲,更怕自己会在她灿然天真的美眸注视下,探身向前,撷取她甜美粉嫩的绵软唇儿。

  朱子夜捕捉到这一瞬间,而且,不只一回,早在约莫一年多前,他就会不自觉流露出闪躲的窘色,连迟钝的她都有所感觉,足见秦关的反应有多明显。

  怎么?嫌她越长越丑,越长越不入眼吗?连瞧她几眼都不屑哦?

  好啦,反正和欢欢比,她就是不美嘛,反正他现在眼里一定只剩下欢欢,什么好兄弟好哥儿们,都可以丢一边。

  讨厌的寂寞,越扩越大,足以吞噬掉她,所以她转身逃了,飞也似的一般。

  是秦关害她厌觉到莫名的落寞,是秦关害她发觉自己心眼好小,与表妹争风吃醋,她不喜欢这种孤独及失去的恐惧,不喜欢这种未来转变的可能性……

  秦关目送她跑远,片刻后才想起他为她编制了一只银丝铃铛的手环要送她,他以五条细软的银色丝线抓拢,略略扭转成形,再系上几颗声音清脆的铃铛及圆滚滚的白色毛球,配她率性的骑马束装,相得益彰,应该可以增色不少。她骑上暴暴,马蹄踢着,铃铛便叮叮摇响,一定很可爱。

  罢了,要送给她,随时有机会,晚一些找她一块儿去遛马时,再将手环拿出来,不急。不急。他以为,不急,还可以慢慢来。但,同日中午,他从小纱口中听见,朱子夜背起小包袱,跨上爱驹,说是准备提早离开当铺,不等明天才走,托小纱向大家道别,又说,刚好公孙谦顺道要到牧场几里外的小城去访客,于是,她与公孙谦一道走,路上有个伴。

  这是头一回,秦关没有亲自送她回牧场。

  几天后,秦关收到朱子夜寄来的第一封家书。

  字,同样很丑,同样扭呀扭的,像群蚯蚓钻土,密密麻麻写得好满,写得毫无章理,东跳一句西跳一句,这回的纸,足足多出三、四张。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的相谈甚欢,每句对话,记载得详尽。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遇上大雨,两人的狼狈躲雨。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发现一株盛开的野山樱,好美。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知道公孙谦原来也会梳些简单的发髻。

  写着那天她回家的途中,与公孙谦看见下完雨后的夜空,清澄无比,繁星似海,满满一大片,美得教人挪不开眼。

  写着那天!那一个他没能介入的一天。末了,最后的一句话,击溃秦关的意识,手里一迭纸张,变得沉重,变得无法驮负,啪啪坠地。他瞠眸直挺地僵立着,彷佛听见她的声音,既娇又羞又欢愉地对他说!关哥,我觉得,我好像爱上谦哥了。

  曾经,朱子夜摇头晃脑地取笑过他的名字。

  秦关,情关,像是一个会受困于感情围圄的苦主,挣脱不出窘境,太不吉祥。

  情关,难过。

  当时,他只是笑了笑,不以为意,名字不过是个称呼,叫美女的人不见得美,叫英雄的人不见得是英雄。

  他心里认定,他的情关是她,她并非是个爱拿乔的娇娇女,亦非要人时时放低身段讨好的任性姑娘、爱上这样的小妮子,他有什么好担心?他根本没烦恼过会在感情这条路上跌得满身伤,他放心去爱、全心去爱、毫不保留去爱,他相信,会有一天,她同样会爱他。然而,原来感情的关卡层层迭迭,不仅只是单方面的一相情愿。

  她寄来的那封信,他不敢再读第二遍,如烫手山芋地收进屉里深处,三天后,她寄来更厚的第二封信,他连拆也没拆,任由它躺在几桌屉内积灰尘。兴许是他没有回信,也或许,她找到另一个写信倾倒心意的男人,之后,她不再写信给他,两人完全断了音讯,他无从得知她在牧场的日子、她剃掉几头羊儿的羊毛、她被朱老爹拿棍子你追我跑地僵持了多久……那些,他全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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