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言情小说 > 秋水伊人
上一章 目录 下一章
白天 黑夜

第 11 页

 

  「您怎么可以这样言而无信……」

  「罗唆!你们还不把她带下去!」连大京先是吼着两个动作迟钝的婢女,而后又怒斥六个家丁,「谁准你们停手的,给我打!」

  之后发生的事,她不清楚,她被锁进房里,任凭她再怎么拍打门板哭求,守在门窗左右的家丁也没人胆敢违背老爷的命令,全都尽责地看守着大小姐。

  她离不开闺房,只能哭,只能拍门,只能哀求,不知自己麻木地做着那些动作多久。她的眼泪乾了又湿,掌心又热又红,喉咙已然沙哑,门,终于开了。

  她被放出房间,是在隔日傍晚,府里哪里还有武罗的踪影?她追问府里每一个人,想知道武罗人在哪儿?有没有被她爹打伤?但她没能得到半点答案,大夥儿都默不作声,逃避她哭红的双眸凄凄哀求,只因老爷命令众人永远不许在连府里提及「武罗」这个人物。

  打死一、两个家仆婢女,在每户富豪人家时有所闻,称不上是什么希罕大事。想起父亲那时命令家丁打他的模样好生骇人,她急得哭泣不止,不知如何是好,又担心武罗已遭遇不测,越是胡乱猜测,越是心思紊乱,直到大红替她端来晚膳,见她毫无食欲,仍是猛掉眼泪,大红才悄悄在她耳边说:

  「他被打得浑身是伤,让周管家绑在马背上,由马儿载着他跑到谁都不确定的方向去了。老爷要他自生自灭,说是看他自己的造化,若马背上的他被谁救下,算他命大;若马儿跑往荒郊野外,他恐怕……」

  她说出武罗下落,原本是希望小姐别再这么伤心难过,孰料听完之后,连秋水的泪却掉得更凶。

  浑身是伤……

  自生自灭?

  连秋水必须咬着手背,才不至于痛哭失声。

  为何如此待他?

  他与她,不过是相互爱着,不过如此罢了呀!

  这种小小的、不算太过奢求的心愿,也不容许他们拥有吗引

  她的疑惑,同样存在于武罗心中。

  不只她想问天,何以命运拆散两人?就连他,也曾狠狠咒骂那片清澄宽阔的苍天——他被绑在马背上,眼睛所看见的,除了耀眼灼人的日芒之外,就只剩下湛蓝的天。他身上的每一处都强烈地痛着,头脑昏沉,满嘴浓重的血腥味,手脚和身躯被牢牢地捆绑在马背上,教他无法挣脱,只能顶着烈阳,疼痛又饥渴,交织着心里的愤怒、不甘和难堪。

  连大京的话,每一句都像尖刺,扎得他心口淌血。

  你配不上秋水!

  我连大京的女儿,只能嫁给门当户对的富商人家!

  爹已经替你物色好对象,绝对比这姓武的小子好上百倍!

  他早就知道自己与她门不当户不对,早就知道在旁人眼中,她与他的差距有如云泥,但他管不住自己的心,他就是喜爱她的温柔体贴,就是喜爱她的单纯善良,就是喜爱她毫不保留的全心全意。他无法不爱她,能拥有她,会是他此世最奢侈的幸福,所以他选择无视两人之间的鸿沟,放任自己想爱她的渴望,时时在心里立誓,他绝不会让她吃半点苦,总有一日,他要她风风光光地嫁进武家门,成为武家的媳妇……

  但现在,他立的誓,即将随着他的生命之火消失而化为乌有……

  他的眼皮好沉,胸口、背脊、脑袋各处的痛楚正逐渐从意识抽离,四肢泛起冰冷寒意。若任由黑暗吞噬他,兴许,这辈子就再也没有机会睁开双眼了,兴许,就会这样狼狈地死去……

  马儿漫无目的缓步跑着,累了,就停下来吃吃路边的杂草,渴了,就往水泉的方向去,它没留意背上驮着的人还有没有动静,那不是它会在意之事。又跑了约莫半个时辰,它在一棵树下闭目小憩,武罗的气息已经相当微弱,只剩最后一口不愿咽下的傲气。

  「有匹落单的肥马!要不要牵回去寨里,算白白赚到了!」

  有声音,混混沌沌地传进他耳里。

  「它背上有一具死尸。」

  「随便丢了吧,带回去太晦气。」

  不,他不要死!他不要这样死去!

  秋水那个女孩,温婉却固执,单纯却死心眼,耳根子软却一旦认定了他便是一生一世。他若死了,她会如何?那个傻姑娘会如何?他光是想,便无法让自己断了生息!  他想大喊,告诉在他耳边说话的人——

  无论你们是谁,拜托你们救我,我愿意做牛做马报答你们的恩情!救我,我不能死,不能!

  可是失去蠕动力量的唇,挤不出声音,只是不断溢出暗红色腥血。

  两个只闻声音不见模样的人,窸窸窣窣地把武罗从马背上解下来,甩到一旁的草丛边「弃尸」,他们的目标只要马,不要人。

  「啧啧啧啧,这男人是恶徒吗?被打得好惨,八成是偷到哪个大爷的爱妾吧?」

  「别罗唆,动作快些——呀呀呀!死人捉住我的裤角呀呀呀呀呀——」

  武罗用尽最后的半分力量,挪动手指揪紧他所能触碰到的布料,并且一捉住就死也不放开!

  救我!求你们救我!

  来人踢不开武罗,裤角被他捉得死紧,发觉死尸并未真正断气,不得已,他们只好连马带人扛回寨去。

  他获救了,真是好消息。

  救他的是一窝土匪中的某两只,真是……坏消息。

  他别无选择,只要能活下去,无论救活他的是人是神是妖,他都不在乎了。

  谁会知道,这里,竟是他命运的转捩点。

  「嘿,小子,一块儿当土匪吧。」

  匪夷所思的要求,让甫从昏迷中醒来的武罗听傻了,以为自己尚在哪个混乱梦境里,可是眼前那个笑咧咧的鲁汉子贴得太近,满嘴浓臭酒味,熏得他好呛。

  「你的体格不错,有没有学过功夫?会不会打人?你不会是文谘认的破书生吧?」不等武罗回答,鲁汉子又连珠炮似地问,提及破书生时,他忘掉武罗浑身带伤,以拳头猛捶他肩膀一记,痛得武罗龇牙咧嘴。

  「老大,他伤都还没好,你逼问他有什么用?」旁边的土匪阻止头儿害武罗伤势加重。

  「这小子用掉我寨里大半的伤药,不叫他来当土匪我就变成冤大头耶!」那些伤药贵的咧,让小夥子白吃白喝却不求回报,有违土匪本性!

  「那你也得等他清醒呀,他现在八成还昏昏沉沉吧。」

  「就是要趁他昏昏沉沉时让他点头答应嘛!不然哪个笨蛋会想当土匪?少罗唆了,东西拿过来!」

  一张白纸,上头歪歪斜斜地写着「我要当土匪」五个大字。

  鲁汉子捉过武罗的拇指,沾红泥,在纸上打印子,武罗没有挣扎,他严重骨折的右手完全使不上力,只能任人宰割。

  「嘿嘿嘿……从今天起,你就是我们寨里的小弟啦!」鲁汉子咧嘴露出黄板牙,爽快地宣告。

  武罗在土匪寨里养伤,一个半月后,终于可以不用再依靠拐杖走路,恢复得极好。寨子里的每个兄弟都豪爽海派,要打进他们的圈子不费吹灰之力,短短几个时辰后便开始称兄道弟,鲁汉子姓「虎」,单名一个「标」字,个性大刺刺的,像熊一般高壮魁梧,是这土匪寨里的头儿。

  土匪,视烧杀掳掠为家常便饭的世间败类,这一窝土匪亦然,没有高尚到奉行侠义心肠,专做些劫富济贫的伟大善事。

  他们抢路人,抢女人,也抢粮抢财。

  他们,不是善类。

  他却在土匪窝里,得到比连府更友善的对待。

  虎标老大教会他耍刀的方式,鱼二哥教他射箭,三霸哥教他使长棍,四贼哥教他玩流星鎚,矮子哥教他用剑,剑痴哥教他打铁……

  他原本就是喜爱要刀弄枪更胜于读诗写词的少年,自从爹娘过世,连夫人带他回连府后,一开始他还有书可读,半年后,连夫人骤逝,连家唯一会庇护他的人不在了,每日除了粗活杂工之外,他再也没有机会摸到纸笔。

  短短半个月后,他的刀法要得比虎标俐落;箭术更是远胜鱼二哥,百尺远的树干上停歇的虫子,他都能精准射下:长棍使来行云流水,青出于蓝更胜于蓝,连三霸哥都对他的领悟力赞不绝口。

  他们出自于真心地接纳这个被他们称为「小家伙」的兄弟,把自身所学的技能完完全全教导给他,虎标甚至还想将亲妹妹嫁给他。

  「虽然我小妹比你大一些,但有啥关系,你看起来比较老嘛,两个站在一起简直是天什么作什么合什么的——」

  天作之合啦,虎标大哥。

  虎标的妹子虎娇,擅使长鞭,有着虎标一家族的标准宽颊虎目,芳龄二十八,年长他九岁,婚配是大凶,可粗咧咧的野人哪管这种小事,看对眼了,就算是八字不合也不放在心上啦!

  「我有未婚妻了。」武罗从不隐瞒自己名草有主。他的故事,在醒来的第一天就被寨里所有人围着逼问出来。

 

上一章 下一章
返回书页 返回目录 下载本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