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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过,她会照顾生病的妈妈和年幼的弟弟,也懂得弱势族群的心声,十五岁的她,可能有五十岁的心智吧。

  咚!一颗大皮球掉在轮椅边,柯如茵跑了过来,直接捡起来放到他的肚皮上。

  「做什么?」

  「一起来玩啊!大康叔叔,换你发球了。」柯如茵颇有架势地指挥着方向,「晓虹,过来这边接球。」

  康伯恩努力牵动右手食指和中指,轻易地将皮球弹出,晓虹跑步向前,小手张开,立刻将大皮球抱个满怀。

  「哇!我接到爸爸的球了。」小脸洋溢着前所未有的兴奋。

  「晓虹,再丢给爸爸。」康伯恩也觉得新鲜极了。

  晓虹轻轻一掷,与其说丢球给他,不如说直接塞到他怀里。

  柯智山当然不愿被冷落在一边,马上张开双手,「大康叔叔,我也要!」

  「来,智山,给你了。」他再用力动了指头。

  皮球弹起,往上飞向天空,大人、小孩一起仰头,想看球会落至何方。

  皮球划了个圆弧,掉落在地上,滚了出去,柯智山急忙追了过去。

  康伯恩忘了皮球,眼睛仍望着布满瑰丽晚霞的天空。

  好美丽的天空!原来,老天仍然对他很好,即使他身体瘫痪,还是给了他一片蓝天,也给他一块可以奔驰的土地,更不吝惜送给他亲情和欢笑。

  其实,他是很富足的。

  「大康叔叔,上面有什么东西?」柯如茵好奇地跟他一起看着天空。

  「我看到了天使。」

  「咦?!」完了,大康叔叔是不是太累出现幻觉了?

  柯如茵还在抓头发想不透时,轮椅已经滑过她的身边,跑去追球。

  「哇,大康叔叔,不公平啦,你开车子此较快!」她哇哇大叫,拉了晓虹的手就跟着跑过去。「快!晓虹,我们去跟妳爸爸抢球。」

  黄昏的凉风吹呀吹,彩霞布满了天空,的确是出门散步的好天气啊!

  第四章

  难忘的暑假结束,柯如茵上了高中。

  她一直认为自己是个很幸福的孩子,而她的入学自传是这样写的:

  我出生以后,爸爸、妈妈很疼我,我像一个小公主过着幸福快乐的日子。但好景不常,我小学一年级的时候,妈妈跟爸爸吵架,一气之下使带着我回外婆家,后来我才知道,原来爸爸在外面花天酒地,又回去找他的坏朋友。(我爸爸年轻时是混纵贯线的。)爸爸有来找妈妈,但都被外公拿菜刀赶回去,我吓得躲在门后一直哭。还好爸爸还是很爱妈妈,他每天都来外公家跪,希望妈妈能原谅他,但妈妈都不理他。最后爸爸只好以行动表示决心,为了脱离那群狐群狗党,他辛辛苦苦地跟银行贷了一笔钱,跑到很远的清境农场买了一块地种高丽菜,但他还是每个礼拜天回台北的外公家跪,没有人给他饭吃,我拿面包给他吃,妈妈看到了就一直哭,然后我们一家就团圆了。

  可是天有不测风云,小学二年级时,妈妈得了肝癌,爸爸茶不思、饭不想,天天在医院照顾妈妈,我就是那时候学会自己煮饭的。妈妈开完刀后身体很虚弱,我好怕妈妈会死掉,那样就只剩我和爸爸相依为命了。幸好妈妈勇敢地活下来了,外公叫她待在台北休养,可是妈妈说山上空气好、又安静,她要和爸爸回清境种菜,所以我在小学三年级就搬到山上住了。山上的空气真的很好,妈妈的身体也变好了,她没有再生病,我们常常一起种菜、种花、种水果、抓毛毛虫,过着神仙一样的日子。直到我小学六年级时,妈妈生下弟弟智山,身体又变差了,完全爬不起来,必须让爸爸抱她坐轮椅。不过我上国中后,开始会帮妈妈照顾弟弟,帮他包尿布、洗澡、喂奶,连爸爸都夸我是小妈妈呢!现在我弟弟已经一岁,聪明、活泼又可爱,妈妈的身体也好了,我们一家人又快快乐乐地生活在一起了。

  我本来的志愿是念幼保科,可是爸爸说我会欺负弟弟,不适合当幼稚园老师。因为我家很大,常常有登山朋友来借住,他们会付我爸爸一点点钱当做水电费,刚好政府正在提倡观光产业,于走爸爸便转型作民宿,我为了帮爸爸,就选了观光科来念。

  导师读完她的自传后,特地找柯如茵谈话,勉励她加强文笔,有空可以试试写小说;还说,写自传的话,一定要根据事实,不可以想象、捏造。

  「我哪有捏造啊?爸爸本来就是黑道大哥嘛!」

  柯如茵回家时,在餐桌上大谈学校的新鲜事。

  林春秀听完后,笑着说:「德富,你就不要再理平头了,下次我帮你剪西装头。」

  柯德富以手心摸摸头顶的短发,「唉!头发长过两公分我就热得要命,不理不行啊!」

  柯智山却眨着大眼睛问道:「爸爸,什么是黑道大哥?你很黑吗?」

  「爸爸以前可黑了。」柯德富以大掌按住儿子的头顶,感叹地说:「爸爸年轻无知,误入歧途,踏入七逃界十几年,每天混吃等死,有一天,」他咧开了嘴,转为开心的表情。「我看到一只小狗掉到水沟里爬不起来,我赶紧跳下去救牠,全身弄得脏兮兮的,突然一个漂亮的小姐跟我说谢谢,那个人就是你们的妈妈。」

  柯如茵以右手撑着下巴,百无聊赖地接下去说:「爸爸对妈妈一见钟情,可是外公反对你们交往,于是爸爸很努力地想重新作人,他靠着自己的本事开了一家机车行……爸呀,你跟智山讲这种缠绵悱恻的爱情故事,他听不懂的啦!」

  「好吧,智山,等你长大了再告诉你。」柯德富摊摊手,开始哼他第一百零一条的老歌。「我心内思慕的人,你怎样离开阮的身边,叫我为着你,瞑日心稀微,深深思慕你……」

  林春秀端出洒上优酪乳和葡萄干的切片苹果,打断他的破男高音,笑说:「老掉牙,别唱了。大家来吃水果!智山,不用妈妈喂你了吧?来,拿叉子叉苹果。」

  柯德富满意地望向女儿。「我们才出去一个月,如茵竟同时训练伯恩和智山自己吃饭,就连现在外劳来了,伯恩也不用人家喂他吃饭了。春秀,妳说咱们如茵厉不厉害?」

  「应该是说,咱们如茵有够凶呢!」林春秀笑容满面。「奇怪,我明明很温柔婉约的,怎么会生下这么一个恰北北的女儿?」

  「妈呀,妳帮我留点形象好吗?」柯如茵哀嚎道。「我还要交男朋友呢,以后我带同学回家,不准吐我的槽……咦?」她睁大眼睛,欣喜地说:「爸爸刚才说什么?大康叔叔有外劳了?那小康叔叔就轻松多了,什么时候的事?我怎么都不知道?」

  「是妳小康叔叔写信来了,他感谢妳照顾伯恩和晓虹。」

  「我没有照顾他们啊,我只是整天在他们家玩而已。」柯如茵咬了一口苹果,「对了,他们买电脑了没?」

  「仲恩好像没提。」柯德富想了一下,「我拿信给妳,妳自己写去问。」

  「我要问谁?大的还是小的?」

  「如茵,妳自己想啊。」林春秀微笑地看着她。

  「嗯。」柯如茵根本不用想,她舔舔叉子上的优酪乳,「大康叔叔在家很无聊,我写给他好了,如果他买了电脑,就叫他写伊媚儿给我。」

  柯德富疑惑地道:「他能敲电脑吗?」

  柯如茵伸出右手三根指头,弯了弯指节,充满信心地说:「一定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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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柯如茵打开学校的电脑,意外地发现一封简短的电子邮件。

  如茵,我打字慢,用三根指头,谢谢关心,祝学业进步,康伯恩。

  哇,大康叔叔有伊媚儿信箱了!她兴奋地大叫一声,又摇了摇旁边的同学,「喂,我叔叔写信给我了,他只能动三根指头,他会打电脑了!」

  「这有什么稀奇?我会用十根指头打电脑呢!」

  「不一样啦!他车祸受伤手脚不能动,要花很大的力气才能动他的指头耶。」

  「喔?三根指头,那也很简单。」同学在键盘上弹了弹指头。

  绝对没有这么简单!柯如茵反复读着那封短信,接着按下了回复。

  她将自己的右手放到键盘边,手腕靠在下面,食指、中指、无名指各摆在中间的F、G、H的位置,准备以注音敲下「大康叔叔」四个字。

  ㄉ在好远的左上方,她的食指得慢慢爬过好多按键才能触碰到它;然后是ㄚ,张开无名指,来到8的位置;接下来是四声,再用食指爬过去吧……

  平常十指任意飞舞的键盘变成了一座座小山,处处是障碍,天哪,打完注音还得选字,他一个字要打多久啊?

  她的脑海突然出现了一幅画面,那是大康叔叔一个人伏在电脑前面,一个键、一个键吃力地按着,最后终于慢慢拼出一封简短的伊媚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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